万科回应与黑石交易:正磋商129亿资产收购事宜
2016-07-12 16:28

7日12日早间,万科发布公告,就与黑石交易的相关报道发布声明,称公司尚未订立任何具备约束力的协议。目标公司96.55%股权确定价值为129亿元人民币。

万科与黑石就129亿元人民币收购地产资产进行磋商。交易的对价不涉及公司发行任何证券。就在几日前,万科回应相关传闻称,从来没听过黑石这宗交易。

以下为公告内容:

本公司注意到,近日有香港媒体报道有关本公司疑伙黑石集团‘The Blackstone Group L.P.’进行交易。

本公司谨此提供以下资料:

1.本公司于2016年7月4日以海外监管公告的方式刊发了《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6】第39号)的回覆》(‘回覆’)。于回覆的第三页本公司披露了与黑石集团关联企业管理的基金‘黑石基金’的潜在交易。

2.为了快速提升本公司在商业物业管理运营能力,本公司与合作方(合作方)计划收购黑石基金及其他独立第三方股东持有的特定商业地产公司(‘目标公司’)的多数股权。

本公司自2016年1月起已与目标公司的股东展开洽商。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已成立有限合伙制基金(‘联合收购平台’),合作方将获取联合收购平台的一定权益,随后联合收购平台将取得目标公司96.55%股权(‘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已于2016年6月21日获得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3.目标公司96.55%股权价值经公司谨慎评估,并经交易各方的平等协商后确定价值约为人民币128.70亿元。

本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拟投向联合收购平台合计投资额约为人民币38.89亿元。

4.本次交易的对价将不涉及本公司发行任何本公司之证券。就本次交易未有就有关发行或收购本公司股份进行任何谈判。

5.联合收购平台的合作方不属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定义下的本公司的关连人士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交所规则’)定义下的本公司关联人。

6.根据上市规则计算之有关本次交易之所有适用百分比率均不超过5%,故本次交易并不构成上市规则项下须予公布的交易。也不属于根据深交所规则需要披露的交易。   

本公司谨此强调,截止本公告刊发之日,本公司尚未就本次交易订立任何具约束力的协议。本次交易可能会或不会进行,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的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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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回应“爆料信”:从来没听过黑石这宗交易

7月9日消息,据香港传媒引述一封告密信,匿名人士疑似向港交所上市部揭示一宗万科跟黑石未被公开的逾百亿元交易,背后或跟万科股权争议有关。万科发言人回应传媒查询时表示,从来无听过黑石这宗交易,唯一听过黑石,是在准备收购深圳地铁的过程中,万科其中有一位独立董事,而黑石正同万科洽谈一些有关土地买卖交易,而他在深圳地铁交易里并无投票。

7月8日上午消息,香港财经杂志引述匿名人士向港交所发出告密信,猜测万科管理层正动用PLAN B(B方案),信中指万科(00002-SZ)(02202-HK)计划收购黑石集团在内地资产,涉及资金130亿,目的可能是保护管理层的控制权。告密信质疑该并购或有损公司利益以及违反信托人职责。

报道引述信件称,130亿中约90亿为向招商银行借贷,万科将承担35亿,另外5亿元很可能由万科持股6%的绿景中国(00095-HK)主席黄敬舒支付。告密者怀疑万科管理层可能利用该收购,令他们即便被大股东辞退,仍可保持公司的控制权,或有损公司利益或违反信托人职责。

对于告密信事件,港交所发言人称,港交所不对个别公司、人士作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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