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桂生,男,1980年4月出生,2003年参加公安工作,现任罗湖分局预审大队三级警员。从警以来,李桂生曾荣获市公安局个人嘉奖2次,并获评优秀公务员1次。
自2008年一脚踏入预审大门,李桂生至今已在这个岗位上默默耕耘九年多,逐渐成长为业务骨干,挑起办理疑难、复杂案件的重担。工作中,李桂生善于发现问题,并指导办案单位解决问题,提升了刑事案件执法的规范性,让每一个刑事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近9年来,李桂生年均受理案件150余宗,案件质量过硬,未发生一宗信访投诉及冤假错案。
谈到对公安预审工作的感受,李桂生用“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八个字来形容。他说,预审作为法定程序,对侦查机关移送的犯罪嫌疑人进行审讯,审查、审核证据并指导办案单位收集证据,证明或排除犯罪,守护着公安侦查阶段刑事案件的最后一道关口。预审质量的好坏,事关公安打击犯罪的成效,更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必须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心细如发的工作态度。
“每一个疑点都要查清,每一个涉案事实都要有证据证明”,这是他的办案理念。在审理一起盗窃案时,嫌疑人自称没有身份证号码,导致一直查不清楚真实身份,案件的起诉工作因此被耽搁。为此,李桂生专门联系嫌疑人母亲进行核实。但她母亲也说家里没有户口本,没有女儿身份证号码,只记得她女儿是一位林场场长帮忙上的户口。李桂生又致电林场场长,才搞清楚嫌疑人落户的派出所。最终,李桂生通过派出所户籍民警核实到了嫌疑人的身份,查清了案件事实。
李桂生善于把握嫌疑人的心理状态,抓住其心理上的弱点,能巧妙利用同案人之间的矛盾,采取正确的审讯对策。在审理一宗电信诈骗时,主犯拒不供认。为查清案件真实情况,李桂生在审讯从犯时,巧妙利用主从犯分赃不均的矛盾,一一展示银行账单等相关客观证据,让从犯产生了检举、揭发主犯的心理,获取了主犯的其他犯罪线索,由此带破了之前没有掌握的数十宗电信诈骗案。
编辑 刘桂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