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量刑建议采纳率达97%!这宗冒充“公检法”跨国诈骗案判了
深圳晚报记者 伊宵鸿 通讯员 黄姗 王倩
2021-01-05 21:39

近日,由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冒充“公检法”跨国电信网络诈骗案成功获判,39名被告人分别获判十二年至三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据悉,该院对其中34名被告人提出精准量刑建议,有33条精准量刑建议获福田区人民法院采纳,采纳率高达97%。

该案是典型的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涉案犯罪集团在境外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以帮助“洗黑钱”为由针对中国大陆公民实施电信网络诈骗,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破坏了社会诚信,损害了司法机关形象,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2017年11月,“番薯文”(在逃,具体情况不详)和被告人李某某、蔡某某等人招兵买马组成诈骗集团,潜身于柬埔寨一废弃改建的养猪场内,冒充中国大陆公检法机关,针对中国大陆公民实施电信诈骗。在实施诈骗的过程中,该诈骗集团实行集中管理、分工协作,全体成员集中生活、工作在相对封闭的住处即窝点。被招募的工作人员到达诈骗窝点后,由被告人李某某、蔡某某组织他们学习培训相关的“话术”、“剧本”,并提供含有中国公民个人信息的表格给“一线”话务员拨打。2018年11月下旬,中国和柬埔寨警方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将涉案人员抓获归案。

因本案被告人数众多,案情复杂,数额特别巨大,对检察官开展精准化量刑工作提出了高强度、高难度挑战。福田区检察院为确保案件质量,在审查起诉阶段指定资深检察官和业务骨干成立专案组,采用先易后难,逐步有序推进的方式,顺利完成该案的量刑建议工作。

办案检察官通过对查获的各被告人的薪资表、业绩单、水房对账单等进行调查及审计,最终认定在不到三个月的时间里,该诈骗团伙共诈骗被害人达120人次,涉案金额累计达500余万元;根据水房对账资料调查及审计,该诈骗集团于2018年6月至11月对账总金额超1000万元,其中报案被害人达123人;经对现场窝点查扣的作案工具进行技术监督,提取被告人冒充公检法诈骗的110个QQ号,对手机号码进行比对,串并比对报案被害人320名,报案金额人民币2000万余元。

案件审查期间,面对时间紧、任务重、案卷量大等困难,专案小组成员严把证据关,全面审查案卷,将93册卷宗逐一核查研透,表格式地列举每名被告人的犯罪数额、地位和作用,设定起刑点,再结合每名被告人的退赃、自首等情节给出量刑幅度;随后针对每名被告人的性格特征,指定多名具有反贪侦查工作经验的检察官,耐心细致地向每名被告人逐一宣读认罪认罚政策、释法说理,取得显著成效。至提起公诉时,该院已与36名被告人达成认罪认罚协商,对其中2名被告人做出精准量刑建议。

庭前会议阶段,专案组成员认真全面听取辩护人意见,及时调整策略,开庭前对其中33名被告人提出精准量刑建议。庭审当日,又有2名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认罚,自愿接受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其他被告人均供述稳定并接受之前同意的量刑。近日,福田区人民法院对该案的一审判决,采纳了福田区检察院提出的33条精准量刑建议,采纳率高达97%,并全部采纳其余4条幅度型量刑建议,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编辑 冯进容

(作者:深圳晚报记者 伊宵鸿 通讯员 黄姗 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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