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星档案:
贺征,男,47岁,1992年8月在湖南参加公安工作,2004年调入深圳警队,现任龙岗公安分局辅城派出所社区巡警队队长兼山厦警务室警长、聘员中队长。从警以来,贺征曾于2005年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于2006年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
与在刑侦破案一线工作的民警不同的是,社区民警不可避免要面对更多家长里短、鸡毛蒜皮的“小事”,被称作辖区群众的“大管家”。贺征用对待刑侦工作一样严谨的工作态度,很快适应了工作上的转变。
今年6月的一天,辅城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辖区一居民区附近有一名男子手持钢管追打他人。当时正下大雨,情况紧急,贺征接报后立即赶到现场,冒雨紧急疏散周边群众,随后在现场处置过程中,趁该男子注意力不集中的瞬间,一个箭步上前夺下了男子手中的钢管,并与在场警力配合成功控制该男子。
贺征说:“现在我们辖区有一支规范的群防群治队伍,只要出现警情,群防群治力量就会协同社区民警及时处置。”成为一名社区民警后,他对所在社区的警情进行了全面梳理。“做刑侦出身的有一个习惯,案件发生后喜欢分析案情、总结规律。”摸清辖区基本情况后,贺征开始发动社区群防群治力量共同开展巡逻防控。同时,建立辖区治保安员、楼栋长、企业主、门面业主、宵夜摊业主群,并定期召开群防群治会议,让大家共同参与平安社区建设。
一天晚上,一名怀孕6个多月的女子与母亲在公路上散步时,被路边一棵棕榈树掉下的树枝砸中脸部、肩部,导致多处皮外出血。“当时我到现场后劝事主先去医院,但事主担心如果离开事发地的话,事情就得不到解决。后来我给她留了我的电话,并承诺会协调处理后她才放心到医院进行检查、治疗。”最终,在贺征的努力下,街道城管部门与棕榈树所属的工厂与事主达成赔偿协议,事情得到了圆满解决。“接触了一段时间的社区工作后,我才发现社区民警没有那么好当,仅仅调解矛盾纠纷就是一个技术活。”自从摸清社区工作的“门道”后,贺征的工作热情越来越高。
编辑 曹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