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励500万!广州增城“硬核”20条促进文旅体产业发展

广州日报
2020-12-18 16:07
摘要

记者12月18日获悉,为扶持增城文旅体产业主体发展,促进文化、旅游、体育等业态创新融合,广州市增城区正式出台《广州市增城区促进文化旅游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

记者12月18日获悉,为扶持增城文旅体产业主体发展,促进文化、旅游、体育等业态创新融合,广州市增城区正式出台《广州市增城区促进文化旅游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以下简称“文旅体二十条”)。“文旅体二十条”围绕鼓励文旅体企业发展壮大、支持文旅体载体建设、推动文旅体新业态发展、促进文旅体消费、打造文旅体产业人才高地等五个方面提出了20条具体扶持措施。其中在鼓励企业落户方面,对新落户增城区的文旅体企业,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超3000万元的,经第三方审计,按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的3%给予补贴,单个企业累计补贴总额最高为500万元。

近年来,增城文旅体事业、产业不断迈上新台阶,各类文艺表演、“华语戏剧盛典”“第二届新时代戏曲电影发展论坛”、顶流动漫ip乐园钧明欢乐世界项目落户,精品民宿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城市10分钟健身圈”“农村10里健身圈”……一个个文旅体发展成果,不仅惠及人民群众,更是助力增城在今年成功“拿下”广东省全域旅游示范区。

资金扶持:“硬核”到底!最高补贴500万元

鼓励企业落户。对新落户增城区的文旅体企业,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超3000万元的,经第三方审计,按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的3%给予补贴,单个企业累计补贴总额最高为500万元。

新增入库支持。对首次纳入“四上”统计数据库的文旅体企业,在市级原有入统奖励基础上,额外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扶持。

企业经营奖励。对增城区入统文旅体企业年营业收入相比上一年度每增加1000万元,补贴1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补贴总额最高为500万元。

鼓励景区做大做强。对新增的首次评为国家5A、4A、3A级的旅游景区,在市级奖励基础上,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扶持。

鼓励酒店和民宿做大做强。对新增的首次评定为五星级、四星级旅游饭店的,在市级奖励基础上,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对新增的首次评定为市级精品民宿红棉三星、红棉二星、红棉一星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10万元、5万元。

鼓励体育产业做大做强。对新增的首次认定为国家级体育产业示范单位、体育产业示范项目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对新增的首次认定为省级体育产业示范单位、体育产业示范项目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5万元、10万元。

贷款贴息扶持。对入统的文旅体小微企业用于文旅体项目开发的贷款,根据项目水平和贷款规模,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按照贷款金额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部分(不超过当年实际付息金额)的50%予以贴息,最多补贴2年,且总额不超过60万元。

支持文旅体载体建设:用地保障安排“绿色通道”

园区认定支持。对于新增的首次成功被认定为国家、省、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文化旅游融合示范区或体育产业示范基地的,分别予以园区运营方100万、50万、3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扶持。

鼓励园区引进文创企业、体育新业态企业。对于经过国家、省、市认定的文化产业园区(基地)、体育产业示范基地、文化旅游融合示范区,培育或引进年度营业收入达到100万元以上的文化创意企业、“体育+”和“+体育”的新业态企业10家以上,园区(基地)内文化创意产业、体育产业年度营业收入总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且实现同比正增长的,给予园区运营方一次性奖励50万元。

加强用地保障。对已列入发展改革部门年度省、市重点建设项目的文化旅游体育项目在国土空间规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给予支持,优先安排用地指标,及时报批、及时供地。对乡村休闲旅游项目及其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条设施用地,可实施点状供地。

推动文旅体新业态发展:对动漫、游戏、电竞、直播、新媒体等提出大力度支持!

支持“工业+旅游”发展。支持企业挖掘工业旅游资源建设工业旅游点,获市级及以上旅游主管部门颁发的“工业旅游示范点(单位、基地)”荣誉称号,根据不超过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5%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支持。

鼓励精品文创内容生产。对获得重大奖项的动漫、游戏、文学及广告设计、建筑设计、工业设计等作品的企业,按世界级、国家级、省级、市级四个等级,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

鼓励初创型新业态企业落户。对在增城区新注册的文化创意、线上文娱(包括直播、短视频等新媒体工作室、MCN机构)、数字出版、数字互动娱乐、特色旅游、特色体育(包括“互联网+体育”、体育用品制造和销售、户外运动、赛事运营、电子竞技、健身培训、体育俱乐部)等新业态企业,从业人员达3人以上,入驻经国家、省、市认定或本区重点建设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文旅体产业载体的,从开展经营活动之年起,给予3年的租金资助,资助标准最高不超过50元/平方米/月。

鼓励电竞场馆建设。对在本区建设或改建电竞赛事的专业场馆,按《电子竞技场馆建设标准》(T/CSVA0101-2017)达到C级以上,并成功举办大型电竞赛事(省级以上)至少一次的,根据不超过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5%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支持。

鼓励文化消费创新空间建设。在本区新建“互联网+”“电影+”“音乐+”“书店+”“演艺+”“艺术+”等文化消费创新空间的,单个项目根据不超过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的30%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支持。每家企业每年度所获此项扶持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促进文旅体消费

鼓励旅行社组织游客奖励。对组织外地游客来增城区过夜,并游览增城区1个以上收费景区(点)的旅行社,且年度内总人次达500以上的,按15元/人进行扶持;达1000以上的,按20元/人进行扶持;达2000以上的,按30元/人进行扶持。

鼓励举办大型高端文体旅活动。对由国家、省级单位、行业协会主办的各类会展、高峰论坛、创意大赛、作品发布、演出、体育赛事、旅游节庆等文体旅活动,可按实际发生费用的30%给予一次性活动经费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60万元。

文旅体人才引进。在增城区落户的文旅体企业所引进的海内外文化、旅游、体育人才在按规定申报并成功入选为国际顶尖人才、国内高端人才,区评定高层次人才、企业“三高”人才、企业优秀毕业生等,可按规定享受有关人才优惠政策。

鼓励文创大师落户。对获得创意设计类、游戏类、影视类、动漫类等国内外重大奖项的文创个人或团队,带着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文创项目和文创品牌落地增城区,并在增城区设立与所获奖项同领域的法人企业的,给予300万元补贴用于项目开发;对获得上述奖项提名的文创个人或团队,带着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文创项目和文创品牌落地增城区,并在增城区设立与所获奖项同领域的法人企业的,给予100万元补贴用于项目开发。

创业人才支持。在增城区设立文旅体法人企业的文旅体领域人才,当年度对增城区的经济发展贡献达到8万元(含)以上的个人,按其当年度对增城区的经济发展贡献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自人才首次达到奖励条件起,连续奖励不超过三年。

编辑 刘桂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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