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光明区凤凰街道城建办工作人员在日常安全巡查过程中,发现辖区一处小散工程项目存在谎报备案信息行为,城建办相关负责人现场叫停工程项目,并及时约谈项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负责人。
据了解,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可以不办理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或业主只要在开工前按规定到所在街道城建办或其委托的社区工作站、物业服务企业办理安全生产备案手续即可。超过以上限额的必须依法办理施工许可证后方可开工。
根据约谈了解到,该工程项目总造价超过100万元,且在办理安全生产备案手续时存在谎报行为。凤凰街道城建办相关负责人现场叫停该项目,并立即协调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城管)相关负责人到场处置。经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城管)核查,对相关责任单位出具《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责任单位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未获取施工许可前不得复工。
凤凰街道相关负责人表示,凤凰街道将进一步加强小散工程安全纳管,常态化开展专项检查和“回头看”。相关建设单位和业主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在办理施工许可或安全生产备案手续后方可开工,坚决预防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编辑 彭健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