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依法严惩,推动长效常治——罗湖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纪实
罗湖区人民法院
2020-12-08 21:00

2020年是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为期目标的决胜之年,收官之年。自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罗湖法院紧紧围绕“一年治标、两年治根、三年治本”的总体要求,切实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坚持依法严惩与以扫促建相结合,采取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的方法,扫黑恶、除隐患、防未然,积极参与综合治理,推动长效常治,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

强化组织领导 全力纵深推进

罗湖法院深刻认识党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项工作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将扫黑除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 “一把手”工程全力推进。成立以院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专项领导小组,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出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步骤、工作要求、工作职责,为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提供有力保障。强化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减少在证据标准和法律适用方面的分歧,避免“边诉边审、边退边审”的情形。创新完善办案机制,选优配强专业办案力量,建立办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专业化团队,着力攻克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新型犯罪案件,院庭长靠前指挥,亲自作战,确保案件如期“清零”。

坚持依法严惩  确保案件质量

按照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形成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的严惩高压态势。认真做好涉黑恶案件的认定及刑罚适用,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涉黑涉恶案件定性准确,打准打实,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严格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切实做到宽严有据、罚当其罪,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强化对“套路贷”、“软暴力”、网络敲诈勒索、职业索偿人等新类型犯罪案件的法律适用、证据标准等问题的学习研究,提高涉黑涉恶案件审判质效。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罗湖法院共受理涉黑涉恶刑事案件34宗113人,其中涉黑3宗6人,涉恶31宗107人,已审结34宗113人,结案率100%,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上10宗16人,重刑率14.16%。

聚焦审判职责  推进重点领域专项整治

结合法院受理案件多、接触社会矛盾纠纷面广的特点,开展“套路贷”、虚假诉讼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有效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在打击“套路贷”“虚假诉讼”方面取得良好成效。高度重视线索挖掘,积极主动做好民商事案件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工作,特别是涉及新型犯罪“套路贷”案件线索的收集排查和审查工作,累计向公安机关移送“套路贷”线索47条,其中19条线索已侦破,助力公安机关破获黑恶犯罪团伙2个14人。2019年,罗湖法院不仅审结了深圳市首宗“套路贷”案件,而且成为全市向公安机关移送“套路贷”线索最多的基层法院。

为严厉打击虚假诉讼行为,成立虚假诉讼专项治理小组,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下设的专责小组,统筹协调全院涉黑涉恶虚假诉讼和恶意诉讼专项治理工作。制定《罗湖法院虚假诉讼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分阶段开展虚假诉讼专项治理活动,通过组织排查、深挖线索,依法查办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虚假诉讼典型案件,依法追究实施虚假诉讼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法律责任,严肃查处虚假诉讼背后隐藏的违法犯罪、枉法裁判和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截止目前,虚假诉讼专项治理小组共收到线索52宗,均已按规定处理完毕,其中以虚假诉讼罪结案共4宗12人,共判处罚金77万元。

坚决打财断血  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根基

设立“涉黑恶”案件集中执行行动小组,专门负责统筹、指导、监督“涉黑恶”案件财产刑执行各项工作。认真组织开展“雷霆行动”“南粤执行风暴”“百日攻坚”等涉黑恶案件财产刑执行专项活动,全面加大“涉黑恶”案件财产处置力度,不断提高“涉黑恶”财产刑案件办理效率。切实加大“涉黑恶”财产刑案件财产查控力度,通过网络查控及线下调查等方式,全面清查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存款、股权、车辆、房产、证券、支付宝、社保等各项财产线索,综合运用冻结、扣划、拍卖、变卖等各项处置措施,提高财产查控、处置效率,确保有财产案件高效执行到位。同时定期开展已终本“涉黑恶”案件财产复查,发现财产线索及时恢复执行,切实做到“案件一个不少”“财产一笔不漏”。截至目前,已办结执行案件46宗,已执行到位金额共计8889425.64元,到位率为89.91%。

坚持“扫建”结合   着力推动长效常治

高度重视“三书一函”工作,制定《罗湖区人民法院司法建议工作规程》,将司法建议规范化,持续提升司法建议的“质、量、效”,切实发挥司法建议的积极作用。围绕扫黑除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加强分析研判,认真剖析涉黑涉恶案件暴露出来的行业治理问题症结,倒查在源头治理、行业监管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向主管部门提出加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司法建议,推动“扫建”有机结合,达到“以案促建”“以案促治”的效果,健全长效常治工作机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累计发送刑事类司法建议36篇。其中,针对已审结的卢再起等23人强迫交易案中反映出的市场监管漏洞,罗湖法院于2020年7月初向市场监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书,市场监管部门随后积极反馈市场监管整治成果,并主动提出与我院共同召开联席会议,双方通过面对面的沟通交流,进一步加强联动协调,持续推动“行业清源”,共同打击行业垄断等黑恶势力,合力营造一个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

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年,罗湖法院将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更强的责任担当,继续贯彻落实好上级的统一部署,动真格、出实招、求实效,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收官之战,为建设平安罗湖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来源: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编辑 刘思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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