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公共文化服务,东莞建了个“孵化中心”

读特记者 刘秋伟 通讯员 魏罗芬 文/图
2020-11-27 14:34
摘要

11月26日,由东莞市文化馆倾力打造的东莞市公共文化服务社会组织孵化中心(简称“孵化中心”)在东莞市文化馆·驿正式揭幕启动

俗话说,“一个人走得快,一群人走得远”,一个组织的成长也是同样道理。11月26日,由东莞市文化馆倾力打造的东莞市公共文化服务社会组织孵化中心(简称“孵化中心”)在东莞市文化馆·驿正式揭幕启动。

东莞市公共文化服务社会组织孵化中心,由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东莞市社会组织事务中心指导、东莞市文化馆管理,东莞市文化志愿者协会执行运作。是以东莞市文化馆为阵地搭建东莞市公共文化服务社会主体“研究+学习+交流+实践”的平台培育优质合格公共文化社会服务主体即全方位为入驻组织定制成长方案。

东莞市文化馆副馆长何超群馆长在仪式上表示,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运营是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的有效途径,是推动新时代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内在要求。近年来,东莞大力推动公共文化改革创新,推进文化馆总分馆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发展文化非营利组织,创新供需对接,推动东莞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自2018年起,在上级部门大力支持下,东莞市文化馆连续举办了三届公共文化(旅游体育)产品采购会,并承办了全国公共文化和旅游产品云上采购大会广东专场的展示推介,向全国展示广东作为改革开放的先行区,近三年特色公共文化和旅游领域建设亮点。从仅限于东莞范围的文采会,扩大为粤港澳大湾区的文采会,搭建了公共文化供需对接新平台,推动公共文化和旅游产品供给侧改革,有效丰富了文化供给,积累了大量的工作经验。同时,也发现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困境和难处,由此,孵化中心应运而生。2020年8月以来,经过3个多月的筹备,孵化中心首批邀请了37家优秀的社会组织入驻接受为期一年的培育和孵化,这标志着东莞市公共文化服务的社会化专业化又迈出了新的一步。

东莞市文化馆作为文化和旅游部在全国设立的25个国家文化和旅游研究基地之一,也是文化馆行业唯一的基地,承担着加强文化和旅游研究,通过搭建东莞市公共文化服务社会主体“研究+学习+交流+实践”平台,大胆开展“实践+理论”探索,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的重要任务。成立东莞市公共文化服务社会组织孵化中心,有助于发挥东莞市文化馆基地优势,孵化培育更多社会合格主体,推动研究与实践相结合,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

“孵化中心”五大服务功能:

①场地设施:东莞市文化馆提供3个中小型剧场和30间功能室。每年每个入驻孵化中心的社会组织有3次机会,可以申请免费使用场地,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活动和相关工作。

②业务培训:中心每年邀请国内公共文化服务领域专家、文化艺术名家等专业人士,为入驻组织开展系列公共文化服务政策解读、文化艺术、活动策划、宣传推广、基层文化团队建设、艺术普及教育等与公共文化服务相关的业务技能培训,帮助社会组织了解公共文化服务行业、提高服务供给能力。

③交流空间:中心将定期在东莞市文化馆“汇合点当代艺术空间”举办入驻组织分享交流沙龙活动,了解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困难和建议,促进社会组织之间的交流和碰撞,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项目创新发展。

④实践项目:当年入驻组织可以学以致用,在东莞市文化馆专业人士指导下根据自身资源和特色策划特色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依托东莞市全民艺术普及行动计划和共享文化节等全市性品牌项目,以基层为重点广泛开展服务实践。

⑤推广平台:最终孵化合格的社会组织将推荐作为年底公共文化产品采购会优质参展商,在市级乃至省级文采会平台进行重点展示推广,助力社会组织后续常态化发展。

“孵化中心”孵化流程:在一年的孵化期中,社会组织将接受标准化、规范化、系统化的培训指导,全面掌握现代公共文化服务的各项标准和要求,并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实践。

社会组织在孵化合格后,需要在相关部门进行注册登记,在成功注册发证后方能被授予资质证书,纳入“合格社会文化服务主体推荐目录”供社会及各单位主体进行选择,孵化期内接受孵化中心为期一年的监管。

编辑 陈冬云

(作者:读特记者 刘秋伟 通讯员 魏罗芬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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