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片区检察机关涉外法治专题培训班在深举办,全国8个省57名业务骨干参加

深圳特区报&读特记者 吴维
12-08 12:16

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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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了进一步提升自贸片区检察机关在涉外法治领域的专业能力与协作水平,服务保障更高水平对外开放,12月1日—4日,由深圳前海蛇口自贸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为“前海检察院”)与深圳市检察涉外法治研究院共同主办的自贸片区检察机关涉外法治专题培训班在国家检察官学院粤港澳大湾区分院顺利举办。

这既是前海检察院自觉融入涉外法治工作大协同格局,推动全国自贸区涉外法治建设的务实举措,也是深圳市检察涉外法治研究院履行检察涉外法治研究职能、推动检察机关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的生动实践。

培训班汇聚了浙江、福建、山东、河南、广东、广西、海南等全国8个省区市有涉外工作经验的57名业务骨干,涵盖“检护自贸”联盟成员单位及深圳市检察院10个基层院。通过专题授课、实务研讨,为自贸片区检察机关涉外法治工作的研究交流奠定了扎实基础。深圳市检察院组教处处长,兼深圳市检察涉外法治研究院院长、国家检察官学院粤港澳大湾区分院院长张若平为本次培训致欢迎辞,深圳前海蛇口自贸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黎胜做开班动员讲话。

培训班邀请了国家检察官学院、境内高校与港澳地区知名学者与实务专家进行授课。课程精心设计、层层推进,紧扣服务国家对外开放战略与自贸片区检察实践需求,涵盖政治理论素养、涉外案件办理、国际法律制度多方面,形成了“宏观引领-实务深化-区域聚焦”的清晰教学脉络,尤其实现了对港澳法律制度深度与广度的双重覆盖。

培训首日国家检察官学院副院长朱全景教授,以《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经济思想》为主题进行开班授课,推动学员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朱全景教授系统阐释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科学内涵与实践要求,从经济学与政策维度提升学员的服务大局意识,为涉外法治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国家检察官学院应用研究部主任刘林呐教授围绕境外刑事证据获取与认定问题,系统剖析了跨境犯罪案件中证据收集与审查的全流程难点,通过典型案例与司法实践相结合的方式,为学员提供了具有操作性的取证指引。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吴晓萍教授以《破解跨境知识产权的痛点与难点》为题,立足全球视野与自贸区创新发展实际,深入解读国际知识产权规则演变以及我国知识产权刑民保护方面的前沿问题与实务难点。

本次培训特别邀请来自港澳地区的知名法律专家授课。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院长方泉教授讲授《澳门的法律发展及法律制度》,系统阐释澳门法律体系的历史演进与制度特色。香港著名法律专家傅健慈教授讲授《普通法的证据规则概述》,深度解析传统普通法与香港法下的证据理念与规则。通过两位专家对港澳法律制度的系统介绍以及与境内规则的对照分析,深化了学员对不同法域差异与衔接的理解。授课过程中,学员们围绕区际法律差异与司法协作踊跃提问,交流气氛热烈。对今后进一步深化粤港澳司法协作、深入理解大湾区“一国两制三法域”独特格局大有裨益。

在分组研讨环节中,学员们结合各地实践,踊跃分享在涉外案件办理、自贸片区法律服务等方面的实践措施与创新做法。参训学员们普遍表示,此次培训师资阵容权威,课程紧凑,通过培训进一步认识到检察机关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战略意义,特别是明确了自贸片区检察机关在涉外检察工作中的职责与任务。学员们在交流中凝聚共识,深化了对课程内容的理解,也为今后在涉外案件办理与跨区域检察协作方面积累了经验智慧。

接下来,前海检察院将依托前海深港国际法务区的平台优势,持续拓展涉外法治实践平台,强化与港澳及国际司法机构的交流协作,推动建立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检察工作机制。为服务前海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努力为全国自贸区法治建设贡献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前海实践样本”。

(前海检察院供图)

编辑 刘彦 审读 张雪松 二审 李璐 三审 潘未末


(作者:深圳特区报&读特记者 吴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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