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水贝黄金珠宝市场的蓬勃发展,片区人流日益密集,交通压力持续增大——停车难、电动车乱停、人行道受阻等问题逐渐凸显。罗湖区翠竹街道以“百千万工程”为契机,聚焦交通“微循环”,坚持“硬设施”提档升级与“软措施”精准施策双向发力,以精细化服务和系统性优化,破解了部分路段交通梗阻,推动通行效率、安全水平和街区环境同步提升。
高位协调,打通布心路南北交通梗阻
2011年深圳地铁3号线开通后,水贝站仅在布心路北侧设置A、B两个出入口。长期以来,布心路南北两侧的市民、从业者只能绕行露天洪湖天桥,不仅多走冤枉路,遇上恶劣天气更是不便。加之天桥周边常被电动自行车占道,拥堵与市容乱象愈发明显。
为打通这一交通堵点,翠竹街道依托水贝黄金珠宝消费街区专责组工作机制,主动对接罗湖区建筑工务署、深圳市地铁集团等单位,成功推动水贝地铁站D1、D2出口开通,并对洪湖天桥进行翻新改造。值得一提的是,地铁站站厅层南侧地下通道与特吉产业园负一层卖场直接贯通,实现了地铁交通与珠宝产业空间深度融合。

面对地下通道工程建设资金高、后期管理压力大的难题,街道牵头成立攻坚小组,与特吉产业园七大楼宇业主一对一沟通,通过专题协商会解读项目长远价值——不仅能实现客流互通、延伸消费场景,更能提升物业价值,最终推动各方达成共识,扫清资金障碍。
如今,市民从地铁出来步行几步就能直达水贝壹号、水贝国际等核心商业体,无需再受风吹日晒雨淋。“以前开车来要绕半天找车位,现在坐地铁吹着空调直达,太方便了!”水贝壹号职工陈先生的感受,道出了众多从业者与消费者的心声。这一变化不仅提升了通行体验,更引导更多人选择公共交通,有效缓解了片区“停车难、行车难”的压力。

软硬兼施,优化电动自行车管理
水贝片区超7万从业者多选择电动自行车出行,早午晚高峰外卖、快递车辆密集,更有许多企业商铺大量物流快递发货的业务,现有停放区域“供不应求”。
针对这一情况,街道广泛联动商圈各物业,在物业范围及市政区域新增9个非机动车临时停放点,满足“即停即走”需求。此外,巧借贝丽北垃圾转运站闲置时段,上午进行垃圾转运,下午开放区域供车辆临时停放,最多可容纳上百辆电动自行车,既纾解了高峰停放压力,又平衡了市容风貌与物流需求,实现居民、从业者、快递员“三方共赢”。

与此同时,部分市政道路上长期无人管理的“休眠”非机动车,不仅占用公共空间、影响市容,更因电池老化、车辆破损存在安全隐患。翠竹街道引进社会工作组织,形成一支“清道夫”队伍,对辖区内长期停放在市政道路上破损、无人管理、无人认领的休眠非机动车贴上挪移车辆的温馨提示,7日内无人处置则迁移至集中停放点,有效释放非机动车停放空间。

释放资源,建设立体停车设施
水贝作为罗湖早期建成片区,建筑密集、道路狭窄,交通资源尤为紧张,“停车难”问题长期困扰片区商家和住户。
为破解这一难题,翠竹街道会同市交通运输局罗湖管理局等部门,引入社会资金参与,有效挖掘存量空间潜力,建成水贝万山两期智能立体停车库,新增200个垂直升降式机械停车位,平均存取车时间仅需90秒,不仅大幅缓解了片区停车压力,车库外立面更斩获“2022中国十大最美立体停车库”殊荣。
目前,水贝南区立体停车库正加速推进建设,此车库占地约712平方米,预计2026年一季度竣工投用,将再添186个停车位。未来,翠竹街道也将推进在水库新村立体车库、广发大厦开展立体停车库建设,谋划鸿业苑鸿怡阁、特力金钻、竹园宾馆、国金国银大厦等选址,进一步释放辖区空间资源,持续扩容片区停车供给。

多方联动,打造片区交通“全域治理”
尽管开展了一系列整治优化措施,部分区域仍存在机动车、非机动车乱象反复、回潮的情况,翠竹街道调度多方资源,打通政府部门及社会资源,动员各方共同参与交通治理。
水贝二路存在“宜停车”车位占用通行车道、部分“僵尸车”长期占用道路资源的问题,翠竹街道积极协调罗湖交管部门、市道路交通管理事务中心,取消该路段不合理的“宜停车”泊位,集中清理9台长期停放的“僵尸车”,让闲置道路资源重新“焕活”;同步推进沿线交通设施优化,改造电动自行车停放区域,增设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隔离通道,有效提升了道路通行秩序与流畅度,让片区交通环境更趋便捷有序。
为解决水贝片区电动自行车无牌上路、乱停乱放、不戴头盔上路等问题,翠竹街道联动罗湖交管大队,在水贝电动自行车“优管区”开展无牌车整治、“禁摩限电”工作,及时劝导不文明驾驶电动自行车行为,迁移无牌电动自行车。此外,翠竹街道推动深圳市黄金珠宝首饰行业协会发布《关于配合水贝片区电动自行车优化管理工作的倡议书》,号召水贝各企业、商户、从业人员及消费者共同参与维护电动自行车治理,推动形成全民参与的共治格局。
翠竹街道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街道将持续推进城市交通优化发展,为从业者提供更便捷、更开放的通行服务,为广大市民与游客带来更优质、更丰富的消费体验,进一步擦亮“中国宝都·深圳水贝”金字招牌。
编辑 高原 审读 张蕾 二审 郑蔚珩 三审 徐雅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