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还敢开车?深圳交警路上等你

深圳特区报&读特记者 解树森 文/图
16:51

深圳特区报

深圳市委机关报,改革开放的窗口

摘要

为千万市民的出行安全保驾护航

“爸爸妈妈喝酒之后可以开车吗?”“不可以!”面对交警的提问,几名和家人吃饭的小朋友果断回答。夜晚的食肆,身着荧光黄制服的交警身影穿梭于食客间,他们手持禁酒驾宣传品,将安全警示融入市井烟火。记者采访得知,深圳交警在涉酒违法整治中坚持事后处罚和事前预防相结合,构建“执法+宣传”双重防线,以“零容忍”的态度常态化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为千万市民的出行安全保驾护航。

严查之下仍有人心存侥幸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句交通安全标语早已家喻户晓。然而,在侥幸心理和淡薄的法治意识驱使下,仍有部分驾驶人无视法规,漠视安全。“您好,请配合吹气检测。”驾驶员车窗摇下的同时,交警已经可以明显闻到酒气。近日,龙华交警查获一小车司机涉酒驾驶,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司机体内酒精含量为197mg/100ml。

酒驾醉驾不仅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更是对社会公共安全的严重威胁,其产生的负面影响远超事故本身。今年上半年,各地公安交管部门按照公安部交管局部署要求,坚持零容忍重拳整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全国共查处酒驾醉驾90.1万起,其中醉驾17.7万起,因酒驾醉驾导致死亡交通事故1525起,造成1674人死亡。

记者了解到,深圳交警在涉酒驾驶执法方面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建立多维执法体系,在时间布局上除了传统的夜间整治时段,针对午间聚餐、清早返程等易被忽视的酒驾高发时段,适时开展专项行动,实现“白天见警车、夜间见警灯”的全时段管控。“上午从惠州来深圳,在高速收费站碰到了交警给司机做呼气测试,没想到深圳一大早就查酒驾。”近日,有外地驾驶员在社交平台上表示,在深圳遇到白天查酒驾感到“新鲜”。事实上,查处涉酒驾驶违法犯罪不分白天黑夜已经是深圳常态,晚上喝酒后第二天开车的“隔夜醉”需要每位驾驶员警惕。

酒驾宣传触角不断延伸

交管部门深知,整治酒驾醉驾不仅需要铁腕执法,更需要从思想根源上引导驾驶人树立守法意识。

为此,深圳交警构建了“线上+线下”多元化的宣传教育体系,全方位、多角度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在深圳各种公共场所,可以很容易看到抵制酒驾的宣传提示。同时,引导商家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提醒消费者酒后不要驾车,并为消费者提供代驾信息、停车指引等服务。

记者随机采访许多市民纷纷表示,如今在深圳的街头巷尾,警灯闪烁的执法场景成为常态,酒驾醉驾违法行为越来越少,夜间出行的安全感明显增强。同时,市民的出行习惯也发生了积极变化,“酒后找代驾”“聚餐不劝酒”成为越来越多人的共识。

酒驾整治仍面临诸多挑战

记者梳理醉驾案例发现,尽管深圳交警在酒驾醉驾整治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面临一些挑战,部分驾驶人的侥幸心理依然存在,认为在深夜、偏远路段等区域酒驾醉驾不会被查处,从而铤而走险;酒驾醉驾违法行为的隐蔽性不断增强,有驾驶员利用“辅助驾驶”等手段逃避酒驾。

2023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开始施行。有的驾驶员只看到《意见》对酒驾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定罪免刑,但是没有看到《意见》并非放松了对酒驾的惩治,有15种情形会被从重处理。如,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的,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汽车的,严重超员、超载、超速驾驶的,二年内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获或者受过行政处罚的,五年内曾因危险驾驶行为被判决有罪或者作相对不起诉的等等。

值得注意的是,记者发现多地法院已有判例显示,醉酒后启用汽车驾驶辅助功能在道路上行驶,同样构成危险驾驶罪。交管部门提醒广大驾驶员,深刻认识酒驾醉驾的严重后果,彻底摒弃侥幸心理,为了自己和家庭以及他人的安全,自觉抵制酒驾。

编辑 吴诗敏 审读 张雪松 二审 桂桐 三审 于雪

(作者:深圳特区报&读特记者 解树森 文/图)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推荐阅读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