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院原副院长黄常青被公诉

2016-06-23 02:03
摘要

据最高检官网消息,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常青(副局级)涉嫌受贿犯罪一案,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日前由东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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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最高检官网消息,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常青(副局级)涉嫌受贿犯罪一案,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日前由东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黄常青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黄常青,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东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黄常青在担任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黄常青简历

黄常青,男,1957年8月生,汉族,广东和平人,1974年4月参加工作,1976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博士。

曾任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2013年8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2014年4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调查。

来源 广州参考

编辑 姿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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