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近年末,盐田区人力资源局以工程建设领域和制造、餐饮等劳动密集型行业为重点,积极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检查,全面排查欠薪隐患,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与此同时,盐田区打击拖欠工资乃至恶意欠薪逃匿违法行为一直毫不手软。2020年5月27日,盐田区人力资源局向盐田警方移送深圳某建筑劳务分包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经警方调查,张某某等17名工人向盐田区人力资源局反映该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拖欠其2019年部分月份的劳动报酬。盐田区人力资源局通过短信电话、张贴通告等方式多次将该情况告知公司实际经营人“包工头”张某明,其仍以逃匿的方式拒不配合案件的调查处理,该行为触犯了刑法规定,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警方于2020年6月在四川资阳市将嫌疑人张某明抓获。被抓获后,嫌疑人张某明已将拖欠款全部还清。
此案后为农民工追回欠薪23万余元,也是盐田区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后办理的首宗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恶意欠薪犯罪行为形成有力震慑,确保了社会和谐稳定。
【普法小知识】为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报酬,2020年5月1日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正式实施。《条例》是我国第一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综合性法规,是近年来治理欠薪工作成功经验的制度化提升,是依法治欠重要体现和制度保证。
《条例》从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工资支付、明确清偿责任、重点领域治理、强化监管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市场主体负责、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实现齐抓共管;二是规范工资支付。明确以银行转账或者现金形式支付工资,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支付周期和支付日期足额支付工资,编制书面工资支付台账并至少保存3年;三是明确清偿责任。在规定用人单位为工资清偿责任主体基础上,明确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单位招用农民工、使用违法派遣农民工、将工作任务发包等特殊情形下的工资清偿责任。规定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必须落实到位。四是强化各项制度。规定工程款支付担保、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工资保证金等制度。五是强化监管手段。人社部门可以查询相关单位金融账户及房产、车辆等;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和欠薪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对违反《条例》行为设定了相应法律责任。
编辑 王志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