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知识产权朋友|行政裁决——企业知识产权维权的“快车道”

深圳新闻网记者 林玟珊/文 翁任莹/拍摄
10-14 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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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知识产权朋友|行政裁决——企业知识产权维权的“快车道”

专利维权,是否只能对簿公堂?其实,还有一种效率高、成本低的解决方式,即“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日前,《我的知识产权朋友》栏目,邀请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处副处长旷佩虎、技术调查官潘昭成、深圳市爱乐米科技有限公司代表吴敏芝律师,围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理论和实务当中的问题开展探讨。

什么是“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

据旷佩虎介绍,行政裁决是解决专利侵权纠纷的法定方式之一。在民事诉讼中,一般由原告提起诉讼,被告提出答辩,人民法院居中作出裁判。行政裁决与此类似,由请求人提出行政裁决请求,被请求人进行答辩,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法规授权,居中进行裁处,其主要具有以下特点:

效率高。一般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结案。

成本低。请求行政裁决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

专业性强。对于复杂的技术事实问题,可请技术调查官协助提供意见。

程序简便。在处理过程中,可以根据当事人的意愿进行调解。裁决认定被请求人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深圳是首批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示范建设试点城市,持续推进行政裁决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行政裁决“快保护”优势,试点经验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司法部评为典型经验做法,行政裁决作为化解民事纠纷“分流阀”的作用日益显现。

旷佩虎表示,深圳持续完善行政裁决制度体系。《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创新设立先行发布行政禁令、技术调查官等重大制度,同时,就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出台了一系列制度规范。强化裁决能力建设,加强培训,打造专业行政裁决队伍;建立“快保护”机制,实施先行发布行政禁令制度,及时制止侵权行为,相关案件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评为行政保护典型案例;探索开展无效宣告与行政裁决案件联合审理和线上口头审理,实施繁简分流,将简单案件的办理时限压缩50%。加强工作衔接;联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市司法局、深圳国际仲裁院建立知识产权纠纷诉讼、行政裁决、仲裁、调解工作衔接机制;强化技术支撑。打造检验鉴定技术支撑体系,聘任技术调查官50名,为行政裁决提供专业技术支撑。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处副处长旷佩虎。


技术调查官潘昭成。

深圳市爱乐米科技有限公司代表吴敏芝律师。

《我的知识产权朋友》完整视频亮点提醒:

1、 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为什么被称为化解专利纠纷的‘快速通道’?——视频节点 03:02—04:02

2、行政裁决助力企业维权,深圳有哪些做法和成效?——视频节点 04:03—06:05

3、 当前哪些技术领域案件最需技术调查官支持?——视频节点 06:25—06:48

4、技术调查官如何通过技术调查意见辅助行政裁决?——视频节点 06:49—08:05

5、企业案例分享:面临专利侵权,是什么关键因素让企业果断选择行政裁决而非诉讼?——视频节点 08:43—11:22

6、建议分享:给面临专利纠纷的中小企业。——视频节点 11:31—12:50

(作者:深圳新闻网记者 林玟珊/文 翁任莹/拍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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