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读特新闻发布报道《湖南一高校辅导员被曝诈骗上百人超700万元,多名受害者发声,警方回应》,引发网友热议。左某某到底骗了多少人?学校在此事中是否需要担责?18日,广东信琅律师事务所肖小月律师在接受读特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学校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关键看左某某的行为是否属于职务行为,另外也要看学校是否履行了合理的管理义务。
学校大门。图源: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官网
读特新闻此前报道,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机电工程学院辅导员左某某被曝以安排工作、学历提升、考证培训等方式,诈骗学生及学生家属、学生朋友等上百人,初步统计涉及金额超过700万元。目前,左某某已被湖南娄底警方刑事拘留。多名受害者称,他们信任左某某,是因其“大学老师”的身份。
9月18日,受害者李明(化名)告诉读特新闻记者,随着越来越多人的关注,目前受害者维权群人数已增加至144人。当日,一位自称学院老师的人通过群内其中一名受害者的抖音,加入了群内,但并没有更新学校的处理方案。这位老师称,目前学校正在协助公安机关收集相关信息,之后便未再回应其他问题。
针对该事件,肖小月律师表示,左某某的行为已构成《刑法》第266条诈骗罪,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其利用高校教师身份实施诈骗、多次诈骗,属于从重情节,若存在伪造公章等行为,还可能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
至于学校是否需要担责,肖小月分析,如果认定左某某的行为是职务行为,构成“表见代理”的话,依据法律规定,职务行为的法律后果由学校承担,受害者可以要求学校对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反之,如果学校能提供证据证明校方已履行了合理管理义务,则无需为个人诈骗行为承担责任。
“左某某的行为要构成表见代理,从而使学校承担责任,必须满足以下三个要件,缺一不可。”肖小月表示,第一个要件是权利外观,这也是最关键的一点。“必须是学校的某种行为或过错,让左某某看起来确实有权代表学校招聘升学或其他与其职权有关的行为。”第二是主观善意,受害者必须证明自己是“合理信赖”左某某,而非“轻信”。最后则是因果关系,受害者必须证明他们之所以交钱、签合同,是因为相信左某某是代表学校行事,而不是仅仅因为相信左某某个人。
此外,针对受害者们要求公开协助调查进展一事,肖小月表示,受害者有权要求警方告知不涉侦查细节的案件进展概况,而学校应主动公开左某某职务行为监管记录等涉公共利益信息,但涉及个人隐私或案件秘密部分,则可依法不予公开。
肖小月建议,受害者应立即收集转账记录、聊天截图等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登记损失。其次,要密切关注警方对左某某名下资产的查封冻结情况,重点核查其房产、车辆、银行账户等财产线索。再者,建议受害者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挽回损失。最后,如学校存在过错,可一并追究学校的过错责任。
编辑 许家宜 审读 伊诺 二审 关越 三审 刘思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