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回报”投资为诱饵,男子诈骗亲友2000多万获刑12年6个月

深圳特区报记者 张燕 通讯员 刘培华
09-18 18:17

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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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每10万元至少可获1万元利息”?深圳一男子以“高回报投资”为诱饵,诈骗32名亲友2000多万元,最终,该男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

“你投10万元,7天就可赚3000元。”2023年6月,刘某在与朋友张某聊天时,听张某说家里有人从事典当行业,可通过买卖黄金赚取差价。心动之下,刘某通过银行卡、微信、支付宝陆续给张某转账100万元,并收到张某转的约18万元收益。

谁知两个月后,张某突然失联,电话不接、微信不回,仿佛人间蒸发。之前的收益和看似靠谱的承诺,此刻都成了泡影,刘某这才惊觉被骗,赶紧报警。

经查,自2019年12月起,张某就以“高回报投资”为诱饵实施诈骗。张某编造了两种投资套路:一是买卖黄金赚每克15元差价,周期七天;二是投资其亲戚的典当行放贷或工程项目,甚至声称“每10万元至少可获1万元利息”。共有32人上当,全是张某的亲朋好友,涉案总金额高达2223万余元。而这些骗来的钱,被张某用于购房、买车、买奢侈品等个人消费。

2024年3月,龙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诈骗罪对张某提起公诉。最终,张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六万五千元。

承办检察官表示,高回报投资骗局最迷惑人心之处,就是初期往往会如约支付“短期收益”,让受害人尝到甜头、放松警惕,甚至加大投入并介绍亲友加入。一旦资金盘达到一定规模,骗子便会切断返利、卷款跑路。面对高回报投资承诺,务必多一份警惕,哪怕是亲友介绍。天上不会掉馅饼,保持警惕心,才能守住“钱袋子”!

编辑 杨渝嘉 审读 冯思颖 二审 党毅浩 三审 赵明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张燕 通讯员 刘培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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