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少道路反复开挖!罗湖率先出台涉路工程统筹机制实施细则
读特记者 冯庆 通讯员 陈浪波 喻舒越
2019-11-13 20:59

今年深圳两会上,“道路反复开挖”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读特记者获悉,《罗湖区涉路工程统筹机制实施细则》已于近日正式出台,罗湖在全市率先建立涉路工程政企信息共享机制,以此加强全区涉路工程统筹,充分发挥各部门信息协同及综合决策的作用,减少道路反复开挖。

据悉,此次出台的《罗湖区涉路工程统筹机制实施细则》主要包括总则、联席会议和信息共享制度、前期阶段统筹、实施阶段统筹、附则5个部分。罗湖在《细则》中明确提出,将建立以城市道路建设管理为核心、地上地下管线统筹协调的涉路工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分工明确、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并充分应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加强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管理,及时将各类项目立项信息推送至道路开挖管理信息平台,为制订道路开挖计划提供基础项目支撑。

据介绍,罗湖区目前正在进行新一轮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升城市发展品质,开展了一系列治水攻坚、市政管线、道路交通、小区管网改造等工程建设项目,满足广大居民对城市宜居宜业环境的需要,但因工程施工点多面广、缺乏统筹等原因,部分路段出现了道路反复开挖的情况,对居民的生活和出行造成了一定影响。

自今年7月起,罗湖区发展和改革局正式开展涉路工程统筹机制制定工作,组织燃气集团、水务集团、信息管线公司、罗湖供电局等各管线公司以及相关政府部门进行了广泛调研,梳理当前存在的问题和各方需求。在前期全面梳理辖区420条已命名道路的基础上,结合市民及人大代表等意见,建立了信息共享平台。该平台整合了涉路工程所涉及的8家企业和22个政府部门的信息资源,设立了24小时随时统筹沟通的微信群,遇到重大问题,也会组织开展线下讨论协调会议。

根据《细则》,今后,罗湖将针对涉路工程成立两个统筹协调工作组。其中,前期统筹协调工作组负责前期阶段的涉路工程统筹,实施统筹协调工作组负责涉路工程实施阶段统筹及道路挖掘日常管理。双方将建立协作机制、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在涉路工程建设、管理、执法等环节协同推进,不断推进市政工程占用挖掘道路的规范化管理,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做到惠民、为民、便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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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机制包括:

1、涉路工程联席会议和信息共享制度 :

建立涉路工程联席会议制度,审核辖区涉路工程建设需求,以及年度占用挖掘道路计划,统筹占用挖掘道路工程施工时序; 研究和审议辖区区涉路工程实施方案,统筹推动涉路工程从源头到末端的全过程管理,协调解决涉路工程中的重大问题。

2、加强涉路工程项目前期阶段统筹 :

在项目前期阶段应综合考虑水、电、燃气、通信管线、道路建设、轨道交通、城市管理等领域建设需求,将同一空间位置的政府投资项目统筹至同一时间范围内集中立项审批,并在立项批复时增加项目建设时序要求,从源头减少反复开挖。

3、加强涉路工程项目实施阶段统筹:

在涉路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统筹制定道路挖掘施工计划,将相同施工路段的工程项目统一安排在同一时段内集中进场施工,施工完成后统一进行路面修复,避免出现反复开挖。

目前,罗湖已在东湖路、太白路、长岭路开展提升改造道路工程统筹实施试点工作。经前期与市交通运输局罗湖管理局、罗湖交警大队、区水务局、区智慧城市建设中心、区住建局、深圳市水务集团、深圳市燃气集团罗湖分公司、罗湖供电局、深圳信息管线公司、仙桐实验小学等沟通,统筹各方建设诉求后,对施工方案进行调整。比如预留智能灯杆管线接口、提前安排排水管道、燃气管道等,从源头上减少道路反复开挖,提升工程效率。

编辑 刘桂瑶

(作者:读特记者 冯庆 通讯员 陈浪波 喻舒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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