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近日发布通告,在龙岗区部分道路对教练车实施交通管理措施:
每天0时至24时禁止教练车在清风大道(宝清路至夏莲路段)、宝龙大道(宝龙二路至宝龙七路段)、宝龙二路(宝龙大道至清风大道路段)、宝龙三路(清风大道至高科大道路段)、宝龙四路(宝龙大道至清风大道路段)、宝龙五路(宝龙大道至清风大道路段)、宝龙七路(宝龙大道至清风大道路段)、沙河路(深圳园山考场后门至排塘山隧道前面)、沙河路(排塘山隧道前面至厦深铁路桥底)进行教练。
据介绍,教练车是指取得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的教练车标志牌的车辆,“进行教练”是指学员驾驶教练车、教练员进行教学活动的行为。交警部门表示,对于违反本通告规定的道路安全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
编辑 杨渝嘉 审读 刘彦 二审 党毅浩 三审 周国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