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作为群众的“法治守护者”,是政府自我纠错的“监督岗哨”,更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助推器”。近年来,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锚定“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目标,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在护航企业发展、助力未成年人成长、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等多领域持续发力,用实际行动交出了一份有力度、有温度、有深度的“复议答卷”。
涉嫌不当宣传面临处罚
贯彻“过罚相当”为企业解忧
2024年12月,深圳市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展示无法溯源的荣誉证书被相关执法部门认定构成“虚假宣传”,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处以较大数额罚款。
“我们就是想展示下产品实力,这罚款要是真下来,我们今年的研发投入全都得打水漂!”在企业负责人心急如焚之时,龙岗区复议办迅速组织人员对案件进行研判。
承办人员发现,原处罚依法存在裁量空间,随即转变思路,启动“双轨调解”机制。一方面指导企业完善荣誉资质审查内控机制,并对现存问题进行整改;另一方面,发函协调主管部门,建议在依法行政前提下,尽快实质化解争议。经多轮沟通,主管部门在恪守法律底线的前提下调整罚款数额,既减轻了企业负担,也优化了市场营商环境。
“原本以为要打官司,没想到复议办这么快就帮忙化解,不仅帮我们保住了研发资金,更让我们认识到依法经营的重要性。”企业负责人由衷发出感慨,并主动撤回了行政复议申请。

创新机制定分止争
为医患纠纷开出“调解良方”
行政复议既是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重要方式,也是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群众利益的关键渠道。在一起因医疗纠纷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中,患者家属对主管部门的处理不满,双方僵持不下。案件进入行政复议程序后,承办人员并未局限于对主管部门的处理作“对错判断”,而是深入矛盾根源展开审查。
“我们发现,矛盾在于医患之间的信息壁垒与沟通不畅。如果仅就案件本身裁决‘谁赢谁输’,看似解决了表面上的争议,但无法从根本上解决纠纷。”龙岗区复议办相关负责人表示。
找准了“病因”,才能开出对症“药方”。承办人员决定将处理重点从“裁决”转向“调解”,组织医患及主管部门三方展开多轮协商,并最终促成一致意见。
为确保调解成效,龙岗区复议办制发了首份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行政复议调解书》,以法律文书的形式固化调解结果,为本案画上了圆满句号,也为探索“案结事了”的纠纷化解新路径提供了成功范例。
近年来,龙岗区行政复议案件数量大幅增长,2025年至今已累计办理案件超2000宗。面对新形势,龙岗区复议办坚持以“实质化解争议”为核心导向,积极推行“复议+调解”联动模式,近三成复议案件通过调解途径化解,既做到实质解纷,也展现出行政复议服务营商环境建设的新作为。

刚柔并济共护成长
从“治安处罚”到“教育为主”的纠偏
当未成年人的“口角风波”触及法律边界,如何处理才能罚其过且教其责?在某微信群口角纠纷案件中,两名高中生与同学因日常矛盾,在十余人的微信群里互发不当言论,被主管部门认定为“公然侮辱他人”并处以治安处罚。
主管部门的处罚认定让涉事学生及家长深感忧虑,担心这份“记录”会对今后的校园生活和成长发展造成负面影响。
案件受理后,为准确界定行为性质,龙岗区复议办调取了事发微信群的全部聊天记录。经查,该群为10余人的熟人群,对话内容虽有不当,但并未达到恶意侮辱的程度,且未在其他渠道扩散。承办人员经审理认为,涉事学生的行为本质上是青春期常见的情绪宣泄,与法律上“公然侮辱”存在本质区别。同时,调查还发现,主管部门在处置过程中未优先适用调解、疏导等非处罚性措施,而是直接予以处罚,明显违背了未成年人保护的“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
最终,龙岗区复议办依法撤销原处罚决定,并向主管部门指出,对未成年人轻微言行失当应优先采取谈话教育、家长引导等方式,精准把握好法律精神与适用范围,让执法既有尺度,更彰显治理温度。
监督介入打通历史补偿“堵点”
守护群众切身利益
“我是支持发展建设的,但多年来在这块地上种的果树,应该给我相应的补偿。”在某国有土地收回案件中,当事人反映其作为土地实际使用人,多年来迟迟无法解决青苗补偿款问题。
面对该情况,龙岗区复议办坚持“民生为本”原则,通过查阅原始征地档案、询问相关部门核实情况。经查,该地块征转手续早年确已完成,相关补偿款项也已按政策拨付至村集体。然而,由于村集体内部历史遗留问题,本应发放给当事人的补偿款未能及时足额支付。据此,龙岗区复议办要求主管部门履行监督职责,督促村集体厘清款项账目、拨付路径和结存情况,以行政复议监督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从“处罚争议”到“柔性化解”,从“裁决对错”到“化解心结”,从“刚性处罚”到“教育优先”......龙岗正以法治之力激活企业生产力,以监督纠偏守护未成年人成长,让行政复议不断成为群众信赖的维权“守护者”,为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注入了鲜明法治底色。
编辑 刘彦 审读 张雪松 二审 王雯 三审 赵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