鸟类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衡量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的天然指标。近日,为传递爱鸟护鸟生态理念,提升野生动物保护意识,龙岗区人民检察院联合深圳市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深圳市公安局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举办“与鸟同行迁飞季,共筑青绿好家园”保护宣传活动,与辖区居民及学生共同行动,守护美好生态。

在现场讲座中,龙岗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丘敏超检察官通过“知识小课堂”为大家介绍“国家重点保护鸟类”和“三有鸟类”,并对非法捕捉、买卖上述鸟类涉嫌的违法犯罪行为通过以案说法等方式展开趣味普法,现场观众认真聆听、气氛活跃。

深圳市公安局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的工作人员在现场逐一展示犯罪分子常用的猎夹、地弓等狩猎工具。直观的视觉冲击让家长与同学们真切地感受到侵害野生动物的行为就在我们身边,采取保护行动刻不容缓。

活动现场,小学员们展现出了极高的学习热情,纷纷积极举手答题。新生代从被动的聆听者转变为主动的思考者和传播者,生态保护和法治精神的种子在他们心中生根发芽。
深圳市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带领大家走进救护基地,基地里的鸟类大多来源于非法贸易中的外来物种以及市民发现的受伤鸟类。部分鸟类不适宜放归或是在受伤后永远失去了野外生存能力,成为了基地的“永久居民”。
“只有身体机能完全恢复、具备野外生存能力、能独立捕食的鸟类才会被放归自然。”基地工作人员为大家详细介绍鸟类放归自然前的工作记录流程,在大家的簇拥下,鸟儿扑棱着翅膀,飞向了属于它的自由天空。
守护鸟类,不仅是守护我们共同的生态家园,更是守护法治社会的文明与尊严。此次活动圆满结束,但保护环境的脚步永不停息。愿我们每一个人都能成为野生鸟类坚定的守护者,用法治的信念为它们撑起一片永远晴朗、自由的天空。
(龙岗区人民检察院供图)
编辑 温静 审读 刘彦 二审 党毅浩 三审 赵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