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仙游封控区内一男子擅自带娃水库游泳被拘留
莆田新闻微信公号
2021-09-22 22:36

疫情当前,广大群众积极响应政府号召,配合防疫工作,但仍有个别人员心存侥幸,无视封控规定,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了不良影响,受到公安机关的处罚。

9月20日,莆田仙游枫亭镇九社村人吴某无视政府对封控区“区域封闭、足不出户”规定,未落实居家隔离,擅自带领其儿子(儿童)到附近水库游泳。枫亭派出所民警第一时间找到违法嫌疑人吴某,将其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据悉,吴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居家隔离决定”,被仙游县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

警方提醒市民,防控疫情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全县所有人员要主动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对拒不执行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的,根据其违法情节严重程度,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造成疫情传播,导致严重后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原标题《莆田仙游封控区内一男子擅自带娃水库游泳被拘留》)

编辑 编辑-黄小菊(客户端)审读 吴剑林审核 新闻网-曹亮,编辑-范锦桦(客户端)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推荐阅读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