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擅自分装洗发水、沐浴露涉嫌违法?| 读特普法

读特新闻记者 陈丽玲
02-20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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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外出入住酒店的人,对分装的沐浴露、洗发水想必都不陌生。然而,酒店分装沐浴露、洗发水这一常见现象,涉嫌违法。

经常外出入住酒店的人,对分装的沐浴露、洗发水想必都不陌生。然而,酒店分装沐浴露、洗发水这一常见现象,涉嫌违法。

据“秦淮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秦淮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近日检查中发现,部分宾馆酒店将购买的大桶洗发水、沐浴露自行分装小瓶中提供给顾客使用。此行为因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涉事企业被秦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整改。

2月18日,词条 “酒店擅自分装洗发水沐浴露涉嫌违法” 登上热搜,引发网友热议,许多网友表示 “第一次知道这种行为是违法的”。

图片来源:社交媒体截图

酒店常见的分装沐浴露,其实违法?

实际上,类似酒店因违法分装沐浴露而受到处罚的案例在近年来并不少见。

图片来源:现代快报

2024年8月,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棋凯荣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该酒店购置大包装洗发水和沐浴露产品后自行灌装至各房间洗漱间内,且未贴上产品相关标识。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涉事酒店改正违法行为,并罚款5000元。

2024年9月,广州一位消费者称,入住某酒店时发现淋浴间的沐浴露、洗发水均无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日期等标签或标识。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后发现,该酒店为降低成本,使用大桶装洗发水、沐浴露简单分装后放置客房,且分装器未标注产品相应信息。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行为立案调查,对涉案沐浴露、洗发水予以扣押,同时向该酒店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改正。

尽管全国各地已有多起酒店因分装相关问题被处罚的案例,但不少消费者对此仍不知情。有网友在相关新闻下评论:“自己住过的绝大多数酒店,洗浴用品都是分装的”“还以为分装洗浴用品是酒店的‘标配’,没想到全是违法的”。

律师:酒店提供洗浴用品,属于化妆品经营行为

那么,酒店分装沐浴露的行为,具体违反了哪些条例?消费者若遇到此类现象,又该如何维权呢?

广东信琅律师事务所国际与新业态法律部主任、执业律师肖小月在接受读特新闻记者采访时指出,酒店向顾客提供沐浴露、洗发水等洗浴用品,作为其有偿服务的组成部分,属于经营行为。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酒店应当依法履行化妆品经营者义务。然而,部分酒店在采购大瓶洗浴用品后进行分装,这一行为实际上破坏了“最小销售单元”的标签规定,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此外,酒店和宾馆的分装行为,还可能涉嫌在没有取得相应资质的情况下私自分装化妆品。根据《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配制、填充、灌装化妆品内容物,应当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标注标签的生产工序,应当在完成最后一道接触化妆品内容物生产工序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内完成。

沐浴露、洗发水等化妆品属于特殊商品,对分装、灌制的环境以及容器都有着较高的要求。酒店自行购买大瓶清洁产品进行分装,无法保证分装后产品的清洁程度,且可能因环境、容器等因素导致产品质量下降,存在较高的安全风险。

肖小月律师指出,酒店经营者务必深化对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与理解,确保所提供的化妆品严格遵循化妆品最小销售单元的标准规定,从而保障洗浴用品的质量安全及合规性。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酒店存在自行分装、产品标识信息缺失或模糊等违规情形,应保持高度警觉。消费者不仅有权要求酒店即时纠正并提供合规产品,而且应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机构举报,促进市场环境的净化与规范化。

《读特普法》是由读特新闻客户端打造的一档法律科普栏目。本栏目中,我们将定期邀请深圳律师协会注册资深律师作为嘉宾,为公众深入剖析近期社会关注的热点新闻事件。

编辑 孔盼成 审读 郭建华 二审 李怡天 三审 刘思敏

(作者:读特新闻记者 陈丽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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