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司法局:法治锦囊授学子,为建设平安校园添砖加瓦
深法宣 通讯员 凌康凤
2021-10-27 20:40

“被小朋友们的纯真和热情所感动,以己所学做一件有意义的事,我感到很开心。”光明区司法局专职驻点律师、公共安全校长李文华,在光明区多家中小学校开展了安全法治知识课堂,受到了孩子们的热情欢迎。

今年秋季学期开学之际,光明区各机关单位联手为中小学生送上了新学期“安全大礼包”。光明区为各中小学校准备了一套全新的公共安全教育课程。

2013年,光明区印发了《关于打造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公共安全宣传教育平台的实施方案》。光明区司法局联合区教育局,整合司法、公安、消防、安监、交通警察、法院、公交派出所等多方部门的力量,从这些部门筛选人员义务担任公共安全校长,在辖区中小学校开展法治和公共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中小学生的安全意识、防范能力以及社会安全责任感,让中小学生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常识,此举措受到了众多家长和学生的欢迎。

据悉,今年秋季学期光明区共有公共安全校长44人,区司法局联合教育部门按照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的需要,协调各中小学校每月开展一次公共安全、法治教育课程。

知识竞赛趣味多,光明法院助力平安校园建设

10月11日,光明法院走进深圳实验中学光明学校,举办了一场生动有趣的“民法典、刑法修正案(十一)与未成年人保护暨光明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法治宣传活动”,光明法院选派公共安全校长黄凯云现场向该校初一、初二年级共计400余名学生授课。

本次活动以竞赛方式进行,黄凯云将民法典和刑法修正案(十一)相关知识点巧妙地设置在判断、选择两个环节中,以生动活泼的方式向中学生普及未成年人监护、高空抛物罪的判定、未成年人犯罪量刑等方面的法律知识。

学生在活动竞赛中踊跃参与,热情高涨,积极表达自身法律观点。在讲授过程中,黄凯云还结合光明法院今年审判的光明区首宗高空抛物案件,向同学们普及最新的刑法修正案动态。

据区教育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教学方式不是单一的,除了传统的讲课之外,公共安全校长还可以利用模拟法庭、旁观庭审、应急演练、消防演习、“街头小交警”等教学方式开展公共安全、法治教育。

关爱未成年人成长,法律顾问“送法进校园”

“同学们,你们理解什么是违法,以及违法的后果吗?未成年'干点坏事'真的'没事'吗?”10月11日上午,一场别开生面的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普法讲座在光明区外国语学校八年级举行,学校近300名师生通过现场和视频直播的方式参与本次活动。

区司法局特邀法律顾问、公共安全校长刘作芳结合一个个生动典型的实际案例,简化分析相关法律法条,帮助学生们理解。同学们全神贯注,听得认真极了,不时与“公共安全校长”交流互动。“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为未成年人撑起健康成长的保护伞是法律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刘作芳律师表示。

据了解,光明区司法局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资源优势,促进法律顾问参与到中小学校的公共安全与法治教育中。

10月11日下午,区凤凰街道在光明区第二中学举办了主题为“未成年人保护法,护航孩子成长”法治宣传教育讲座,社区法律顾问陈婉莹作为公共安全校长向师生讲述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部分法条,列举了“学校随意开除学生案”“老师擅拆学生信件致其越窗坠楼摔伤案”“侵犯未成年人著作权案”等鲜明案例,激发起学生们的热烈参与讨论,让学生们在轻松愉悦的学习氛围中了解自己应该享有哪些合法权利,以及怎样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据悉,今年秋季学期开学以来,光明区公共安全校长已在各中小学校开展了35场公共安全和法治教育课程。除了打造中小学校公共安全宣传教育平台,光明区司法局还联合各单位组织开展“普法进校园”、“普法强师工程”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筑牢法治防线,共建平安校园。

编辑 洪鹏辉 审核 刘杰

(作者:深法宣 通讯员 凌康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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