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严厉查处非法销售饲养活禽
读特记者 李亚男 通讯员 曾凡雄 陈卓钦
2020-01-21 19:22

春节临近,禽类产品消费进入高峰时期,为保障辖区居民生命健康安全,近期,宝安区新安街道综合执法队加大日常巡查力度,严厉查处非法销售、饲养活禽等违法行为。

该街道综合执法队充分整合社区综合整治力量,聚焦农贸市场、居民小区等区域,以蹲守整治与流动巡查相结合方式,开展密集式排查整治,加强对市场周边沿街商户销售活禽、流动摊贩兜售活禽、居民饲养活禽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发现一宗,查处一宗。近日,接市民举报,有居民在住宅区旁的空地擅自饲养活禽,严重污染社区环境。接报后,该街道综合执法队执法人员联合海乐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立即赶往现场调查取证,在宝城43区兴华一路北十一巷3号旁空地发现有人用铁皮围蔽起来饲养家禽,地面散落着各种垃圾,混合着家禽的糞便,发出阵阵恶臭。执法人员现场向当事人开具《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限期整改清理现场,没收活禽5只。

据悉,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 禁止在居民住宅区、商业区、工业区以及市主管部门划定的其他禁止区域内饲养猪、牛、羊、兔、鸡、鸭、鹅、食用鸽等家畜家禽,但因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饲养的除外。禁止在居民区及其周围饲养蜜蜂。违反前款规定的,予以没收,并按家畜每头五百元、家禽每只一百元、蜜蜂每笼二百元处以罚款。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处于罚款五百元。

执法人员呼吁市民,若发现市面上存在非法饲养、销售活禽等违法行为,可及时向执法部门举报,共同做好食品安全和防范禽类病毒传播等工作,共建共治共享美好的节日环境。

见习编辑 关越

(作者:读特记者 李亚男 通讯员 曾凡雄 陈卓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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