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法院判处史上最重罚金刑生效 苹果公司致信省市两级法院感谢龙岗法院
读特记者 田语壮 通讯员 张建国
2019-08-22 17:50

近日,苹果公司、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致信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同时抄送龙岗区人民检察院、龙岗区人民法院,就龙岗法院前不久审结一宗假冒苹果公司注册商标案提出表扬、表示感谢。龙岗法院相关人士介绍,该案于今年6月25日宣判后,被告人表示认罪服判,判决现已生效。据悉,该案判决并处有期徒刑与罚金刑,1042万元的罚金是该院史上所判处的最重罚金刑。

假冒苹果公司注册商标案由龙岗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主审。自2018年11月收案以来,承办法官逐一厘清案件疑点难点,审理过程中还经过两次退查。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喻某组织工人大量生产假冒苹果公司商标的平板产品,对外销售牟利,销售渠道包括多家京东网店,非法经营数额逾2000万元,买家评论过万。合议庭最终认定被告人喻某等三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遂判处主犯喻某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1042万元。

另有一宗案件几乎与上述案件同时判决同时生效。该案为被告人田某等六人假冒华为公司注册商标犯罪案,案情复杂、证据繁多,现场缴获笔记本电脑中记录的销售数据多达十余万条,法院审理查明的非法经营数额超过1600万元。龙岗法院对主犯田某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800万元。宣判后,被告人田某等六人表示服从判决,判决现已生效。

截至今年8月20日,龙岗法院已受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75宗,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而较2017年同比增长了53.06%,收案总数处于全市基层法院前列。知识产权犯罪属于经济犯罪,组织制假成本低、侵权获利回报高,犯罪分子在高额利益的驱使下有组织地开展制假售假活动,严重侵犯了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由于熟悉制假行业流程、有固定客源,犯罪分子在服刑后再犯的几率较大。为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打击威慑力,从根本上剥夺犯罪分子的再犯能力和条件,龙岗法院一贯重视知识产权审判中罚金刑的适用,以大幅提高知识产权犯罪成本,使犯罪分子无利可图。上述两宗案件的判决,特别是高额罚金刑的适用,就充分彰显了龙岗法院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的决心和力度。

编辑 李林夕

(作者:读特记者 田语壮 通讯员 张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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