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两级法院:以法之名 守护“未”来
直播江门
2022-09-07 14:01

保护未成年人就是保护国家的未来和希望。暑假期间,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面向未成年人“普法课堂”宣讲活动不停歇,江门两级法院坚持“教育、挽救、感化”方针,不断完善审判机制,不断创新审判方式、方法,继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切实的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其健康成长。

过去三年,江门两级法院审结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及犯罪人数均逐年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率及犯罪人数下降较为明显。

△法官送法入校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推广家庭教育令

督促监护 让爱回归

未成年人参与欺凌他人,不光本人要受到法律追究,其监护人也可能被“请喝咖啡”。今年1月,新会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涉寻衅滋事刑事案件中,就向两名存在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的家长分别发出了全省首份《家庭教育令》,督促家长依法承担家庭教育职能。

“家庭是未成年子女的第一个课堂,监护人是未成年子女的第一任老师,也是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新会法院承办法官表示,父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法定义务,应为子女的健康成长充分履行其监护职责。

未成年人父母离异、外出务工、家庭不和睦等导致的家庭教育缺失是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原因之一,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施行,以及江门市法院在办案过程中反映的部分父母教育缺位、监护失职的情况,在全市推广实行家庭教育令,并结合现有缓刑禁止令等柔性司法举措,在“源头”上预防未成年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家庭教育促进法施行以来,江门市法院共发出11份《家庭教育令》,开展教育指导15次,有效督促家长依法承担家庭教育职能,为涉案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家庭环境。

创新工作机制

用心用情保护未成年人权益

现场没有高高的审判台,取而代之的是一张圆桌,这是暑假期间江海区少年审判庭不公开开庭审理的一宗未成年人涉刑案件的场景。

“圆桌审判使得审判人员、公诉人与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实行近距离接触,打消未成年人的心理芥蒂,以轻松的方式化解家庭矛盾和社会纠纷,提高了审判质效。”江海区法院承办法官表示,审判环境相对宽松平和,有利于发挥寓教于审的作用。

江海区的“圆桌审判”是江门市法院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的缩影,为提升未成年保护工作的质量,江门市法院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

新会区人民法院创新实施“少审爱立方”项目,融合启超家风教育理念,实现未成年人刑事审判与民事审判相结合、审判与关爱相结合的立体化司法保护。台山市人民法院开通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即时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其指定辩护人,不断提升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服务质效。鹤山市人民法院设立“红旗法庭”,深入社会基层治理,筑牢基层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屏障。恩平市人民法院推行“温情审判”理念,转变审判模式,创新合作性审判模式,“寓教于审”,效果显著。

送法入校园

普法教育传递司法温暖

“砰!”一声清脆的法槌声敲响,随着“审判长”庄严而有力的宣告:“现在开庭!”一场别开生面的模拟法庭活动在台山法院第二审判庭正式开始!

学生分别饰演审判长、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法警等角色,按照法院的实际庭审程序进行,最后专业法官进行点评。同学们纷纷表示,通过亲身参与模拟法庭活动,深深感受到了法庭的庄重威严,体会到了实施违法犯罪必受法律制裁的道理,在今后的生活中将用法律规范好自己的言行,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做一个遵法守法的好学生。

为加强普法宣传,江门全市法院创新法院开放日及模拟法庭进校园活动,深刻理解法律,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在校园设立临时的法庭,筛选适合未成年人学生观摩的案件,向学生直播庭审全过程。各基层法院以微信公众号的普法视频、开展进校园普法宣传、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提升了广大中小学生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能力,培养了法治思维,深化了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开展普法宣传21场次、法治进校园活动6次,制作普法视频3个,覆盖数万名学生。

此外,江门中院还联合市教育局,在市辖区内重点学校指派有少审、家事工作经验的审判人员担任各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充分延伸司法职能,加强对校园内的法制培训,增强师生的法治意识,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原标题《江门两级法院:以法之名 守护“未”来》)

编辑 特区报-王子烨审读 吴剑林审核 编辑-范锦桦(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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