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教育部网站发布关于《校外培训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此次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8日。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校外培训成为学校教育有益补充的基本定位,以及校外培训公益性的基本原则。
《征求意见稿》提出,校外培训应当安排在培训所在地中小学教学时间之外的时间,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
根据《征求意见稿》,校外培训机构不得组织或参与组织面向中小学生及3至6岁学龄前儿童的等级考试、竞赛,不得公布培训对象的学业成绩和排名。幼儿园、中小学校不得将参加校外培训或者培训结果作为招生的依据。
编辑 范锦桦 审读 伊诺 二审 郑蔚珩 三审 詹婉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