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检察: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深圳特区报记者 上官文复
2023-02-15 07:15

深圳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秉持“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求真务实、主动担当、能动履职。2022年,深圳检察机关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检察工作提质增效,为深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2022年11月30日,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小东讲授“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统领新时代检察工作 奋力谱写特区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主题党课。

重拳出击,服务保障深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2022年,深圳检察机关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环境和社会环境。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暴力恐怖等犯罪,起诉135人。依法打击涉黑涉恶、严重暴力和盗抢骗、黄赌毒等严重影响人民安全感的犯罪,批捕3263人,起诉5828人。

助力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方面依法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突出打击挪用资金、职务侵占等侵害企业产权犯罪,2022年批捕69人,起诉210人。另一方面,为企业家营造相对宽松的法治化经营环境,对企业负责人涉经营类犯罪,依法实行更加灵活务实的司法措施,2022年依法不起诉46人。推动建立涉企业社区矫正对象申请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管理机制,明确涉企业社区矫正对象的范围,通过简化申请和审批程序,最大限度保障涉案企业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优化涉案企业合规“深圳模式”,增强市场主体发展信心。2022年办理企业合规案件133件,居全省首位。推动企业合规工作由个案办理向行业治理延伸,围绕生物医药、电子产品回收以及钻石行业发展面临的共性问题,出台了系列合规建设工作指引。市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全面推开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部署会上作经验介绍,“‘五个一’助力深圳打造企业合规建设示范城市”项目入选“深圳十大法治事件”。

2022年8月12日,市检察院举办《打印机喷头应用企业进出口业务合规建设指引》发布会。

金融安全是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基石。依法惩治证券期货和涉众型金融犯罪,强化金融安全,主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稳妥办理了一批大要案,维护了经济社会稳定。

通过对知识产权的严格保护,主动服务深圳创新驱动战略,建立了知识产权检察“三检合一、一体化办理”工作机制。2022年5月,深圳市、区两级检察院决定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由同一个部门办理,办理过程中同步审查是否涉及刑事追诉、行政违法、民事追责等情形,全面提升知识产权综合保护水平,以最大力度保护企业创新创业活力。依法严惩侵犯知识产权犯罪,2022年批捕27人,起诉277人。南山区检察院办理的张某等四人侵犯著作权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此外,为维护保障生产安全、消防安全和网络安全,依法惩治相关领域犯罪,批捕348人,起诉1507人。市检察院办理的邱某等31人诈骗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典型案例”。

强法律监督,推进特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优质高效的检察工作,为深圳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保障。深圳检察机关始终坚持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宪法定位,践行“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理念,推进特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进一步加强刑事检察监督力度。2022年受理审查逮捕犯罪嫌疑人13489人,受理审查起诉18288人,同比分别下降44.1%和30.8%。在社会治安形势向好、刑事案件总量下降的情况下,多管齐下强化法律监督。2022年督促侦查机关立案、撤案1092件,监督立案数同比增长15.8倍,监督撤案数同比增长4.1倍;纠正不规范侦查行为927件;监督纠正刑罚执行不当336件。开展职务犯罪涉财产刑专项监督,龙华区检察院办理的曾某职务犯罪案件执行监督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执行监督典型案例”。

精准实施民事检察监督。2022年办理相关案件914件,发出监督文书125份。多元提升监督质效,民事再审、民事审判违法和民事执行三项检察建议采纳率达到100%。由于债务纠纷李某被起诉至某基层法院,要求对其作为股东的深圳某公司所负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法院一审、二审均判决其承担高达千万元的债务,李某遂向市检察院提出监督申请。市检察院最终查明原公司工商登记备案材料上的李某签名字迹系伪造,遂向市中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再审撤销了原一审、二审判决,免除李某原被判承担的债务。

行政检察监督工作有力纠正执法中的不规范问题。2022年办理相关案件1082件,同比上升25%。行政诉讼监督、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方面,办理案件596件,发出检察建议48份。持续加强行政违法行为法律监督,督促行政机关纠正违法行使职权或不行使职权486件,同比增长434%;开展行政拘留以及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行为专项监督,办理案件136件。盐田区检察院针对环境管理部门执法不规范问题立案80件,及时发出类案检察建议,督促行政部门堵塞管理方面的漏洞。

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维护公共利益的作用日益彰显。2022年公益诉讼立案361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194件,提起公益诉讼10件。通过公益诉讼,督促收回使用权已到期的国有土地35万平方米,保护被污染河流3条,推动保护红色文物设施21处。在军人权益、文化遗产、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开展专项公益诉讼监督,办理案件217件。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非法改装引发消防安全隐患的问题开展专项监督,立案63件,督促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整治安全隐患9000余处。

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市检察院检务透明度在全国较大市中排名第四。2022年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12条、审议意见71条,邀请人大代表参加专题座谈会、案件听证会等活动1175人次。在代表、委员的大力支持下,依法办理了深大城际轨道建设用地被违法占用案等一批关注度较高的案件,有力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

深改革增动力,提升检察工作质效

深圳检察机关通过不断改革创新,提升检察工作质效,努力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提供“深圳样本”。

大数据法律监督新模式有效提升了检察监督工作效能。在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中,6个模型荣获“全省十佳”,其中3个在全国获奖。制定三年数字检察行动计划,加快建设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研发创新基地。开发智慧检察数据一体化平台,以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为核心,整合知识产权、金融犯罪、公益诉讼等多个监督系统,形成14个“主题数据库”,建成全省首个大数据法律监督基础平台。开展危险作业、知识产权、虚假诉讼等7项数字专项监督,筛查案源2383个,立案265件。

2022年9月16日,市检察院举行全市检察机关数字检察工作会议暨智慧检察数据一体化平台上线启动仪式。

建构海洋检察体系是深圳检察工作的一个创新亮点。围绕深圳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战略,在全国率先提出“构建海洋检察体系”构想,并决定由前海检察院集中办理全市涉海洋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办理案件22件。推动建立联动办案机制,与海警部门建立重大疑难案件听取检察意见制度,提前介入案件及核查线索275件次。与前海管理局联合建立海洋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机制、公益诉讼协作机制,与惠州市检察机关会签大鹏湾—大亚湾跨区域协作机制,与中山市检察机关联合开展建筑垃圾非法海上转运、倾倒专项监督等。

2022年10月20日,前海检察院向市检察院专项汇报涉砂案件办理进展。

出台专门工作规定,开发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平台,完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以案件形式将执法司法活动全领域、全流程纳入监督,让监督事项件件有着落,办理监督事项653件。同时,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之间的反向衔接机制,对进入刑事处罚程序同时需要给予行政处罚,或者达不到刑事处罚标准但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向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检察意见343件。

急民之所急,为人民美好生活提供法律保障

深圳检察机关聚焦老百姓急难愁盼,依法能动履职,切实服务民生。

着力优化对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让老百姓感到放心。积极开展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在2022年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中,市检察院成立专项行动机构,制定专项行动方案,突出惩治重点、加强溯源治理。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批捕52人,起诉36人。

全面强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采用“四检合一”新模式,开展系列法律监督专项行动,2022年立案245件,全方位地对未成年人权益实施保护。其中,“虎牙1号”行动聚焦酒店住宿业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入住问题开展监督,“虎牙2号”主要围绕酒吧、KTV特定场所违法接待、违法雇佣未成年人问题开展监督,“虎牙3号”针对违反强制报告、前科查询相关规定问题开展监督。市检察院“构建未成年人检察保护体系”项目获评“深圳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周年创新成果”,并被列入“深圳市法治建设领域可复制推广经验清单”。此外,积极开展司法救助,2022年依法救助194人,发放救助金755万元。

加强劳务人员司法保护,为外来务工者排忧解难。2022年春节前夕,深圳某建筑工程公司工资保证金因合同纠纷案件被冻结,导致珠海市香洲区89名农民工未能及时领取务工工资。坪山区检察院受理监督申请后,迅速开展调查,确认被冻结的账户为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推动法院依法解除冻结,帮助89名农民工在年前足额拿到472万元工资。

强化对食药和环境安全监督,全面落实食药和环境安全刑事案件、公益诉讼案件一体化办理机制。依法严惩危害食药安全和污染环境犯罪,2022年批捕16人,起诉54人,公益诉讼立案88件。就部分抗菌制剂非法添加化学药物问题,在全市主要超市、药店和母婴店开展专项监督调查,立案14件。此外,市检察院依法办理了全国首宗污油水走私系列案,依法对该系列案11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有效打击和遏制污油水走私犯罪活动,为规范全国污油水接收、运输、处置流程贡献深圳力量。

加强环境污染治理,确保老百姓饮水安全。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某垃圾填埋场废气废水外泄问题,对全市22座已封场的垃圾填埋场开展公益诉讼监督,防范渗液、漏气、塌方等环境“二次污染”。针对水源保护区内违规种植搭建、堆放垃圾等问题,罗湖区检察院牵头召开深圳水库饮用水源保护联席会议,督促行政主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

进一步深化司法文明建设。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的原则,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捕4289人、不诉446人。坚持少捕慎诉慎押的原则,对初犯、偶犯以及情节轻微犯罪依法从宽处理,不捕4396人、不诉3369人,全市诉前羁押率降至29.6%。在办案中深入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深圳检察机关将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好特区检察工作现代化之路,努力为深圳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图片由受访者供图)

(原标题《深圳检察: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编辑 黄小菊 审读 韩绍俊 二审 张雪松 三审 王越胜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上官文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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