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廉音”第11期 | 选拔任用干部不可任性妄为
清廉宝安湾
2022-04-21 21:31

听宝安廉音,扬清风正气。宝安区福永街道纪工委潘燕冰为您领读第11期内容《选拔任用干部不可任性妄为》,欢迎您的收听。

选拔任用干部不可任性妄为

老李是某区直单位负责人,在他达到任职年限退休的前两个月。一位与他共事多年的老下属提出希望能在他任期内解决级别问题。老李对此很纠结,一方面,心里清楚临时动议突击提拔干部不合规定;另一方面,想到自己在任时一直对干部提拔管得比较严,对下属“心有愧疚”,应该在离任前“弥补”一下。老李该怎么办?

治国之要,首在选人用人;从严治党,必先从严治吏。《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针对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等选人用人违纪行为作出了相应的规定,进一步扎紧了制度的篱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任人唯亲、排斥异己、封官许愿、说情干预、跑官要官、突击提拔或者调整干部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老李即便面临退休,也不应该放松对自身的纪律要求,更不能出于私情突击提拔,把职务当“礼物”,随意“赠与”下属,否则很有可能晚节不保。即使老李违规进行了突击提拔,事后一经查实,不但提拔无效,相关当事人还会被追究党纪处分,甚至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断送大好前程。

选人用人是党内政治生态的风向标,关系党的事业兴衰成败。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修订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日益完善,严肃查处了一批“大肆卖官鬻爵”的典型案例,良好的用人导向和制度环境正在逐渐形成。但个别地方和部门仍然顶风作案,选人用人方面的不正之风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领导干部受利益诱惑和人情关系干扰,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给党和国家事业造成损害。

用人以公,方得贤才。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公正用人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在组织路线上的体现,应该成为我们党选人用人的根本要求。公正用人,公在公心,归根到底是对党、对人民、对干部的责任心;公正用人,公在事业,要从党和人民事业出发选干部、用干部;公正用人,公在风气,要采取有效措施,遏制住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只有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才能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才能推动党的事业发展欣欣向荣。

编辑 杨茜雅 审核 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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