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来曝,我来报!深晚3·15消费线索征集令来了
深圳晚报记者 李超 实习生 谢婉莹
02-27 17:48

深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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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产品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预付式消费却人去楼空、网购却遭遇大数据“杀熟”……每个人都是消费者,在日常消费过程中难免会遇到一些矛盾和纠纷,遭遇消费陷阱,面对“霸王条款”,消费者该如何维权?一年一度“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之际,2月27日,深圳晚报正式发布“3·15”消费线索征集令,为消费者发声。

消费,贯穿于市民的日常生活当中。买着“舒心”、用着“安心”是消费者的共同愿望。随着市场的不断发展,消费内容及形式也更加丰富和完善。从实体店消费、实物消费到线上消费、服务消费……消费规模正不断扩大,消费需求也更加多元。但新的消费问题也逐渐显现,消费者权益屡受侵害。

据了解,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的2023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显示,2023年全国消协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328496件,同比增长15.33%,解决1127440件,投诉解决率84.87%,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3.7亿元。

今年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年主题为“激发消费活力”,旨在提升消协组织维权能力,帮消费者解决后顾之忧,协同共治优化消费环境,助消费者增强获得感,释放消费升级潜能,助力高质量发展,让消费者敢消费、愿消费、乐享高品质消费。

在日常消费中,如果你遭遇了不合理的消费陷阱,消费者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欢迎向我们提供线索。我们将对信息进行核实后,帮你维权,共同维护深圳安心舒心放心消费环境。

征集范围

1.预付式消费问题类;

2.算法“杀熟”消费问题类;

3.霸王条款消费问题类;

4.假冒伪劣产品消费问题类;

5.虚假宣传消费问题类;

6.其他各类消费侵权。

征集方式

1.拨打深圳晚报新闻热线电话:0755-83929999;

2.关注深圳晚报官方微信公众号或官方微博“深圳晚报”,私信留言;

3.下载深圳晚报官方客户端“深圳+”,通过“我要报料”端口提供线索;

4.通过邮件形式,将线索信息发送至深圳晚报“3·15”专用报料邮箱:szwb315bl@163.com。

(作者:深圳晚报记者 李超 实习生 谢婉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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