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公积金新调整!租房每年最高可提取28000元
观海融媒
2023-08-02 20:00

8月2日,记者从珠海市公积金中心了解到,该中心发布《关于租房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通知》),2020年12月实施的关于租房原因提取公积金相关文件同期废除。根据《通知》,若以租房原因提取公积金,每个自然年职工最高提取额度可达28000元。

据了解,珠海此前规定每个自然年最高提取额度不得超过24000元。《通知》对额度进行了调整,旨在发挥公积金在稳经济中的作用,聚焦解决新市民人群的住房问题。而根据《通知》,以租房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和此前基本一致,即已在珠海开户汇缴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申请人及配偶在珠海市行政区域内名下无自住住房,申请人已开户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申请提取当月申请人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无住房公积金提取支出记录,且申请提取当年以租房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金额未超过28000元。职工每次申请提取,审批通过后系统会一次性为职工支取。提取金额为当时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90%。需要提醒有相关需求的职工,目前公积金中心线上申请渠道(官网网上服务大厅、微信公众号、粤省事小程序等)已开通租房原因提取公积金业务申请功能。职工可直接通过线上提交申请,审批成功后,资金将自动转入填报的银行借记卡中,不需要到服务大厅现场办理。目前支持提取到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珠海农商银行的借记卡。

制图来源: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原标题《珠海公积金新调整!租房每年最高可提取28000元》)

编辑 钟诗婷 审读 韩绍俊 二审 张雪松 三审 周斐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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