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未成年人违规骑行电单车,市民呼吁:加强安全教育
深圳特区报记者 王小虎
2023-06-13 19:11

“3岁孩子太无辜了!”“安全教育真的很重要!3岁男童家人得多伤心难过……”“熄火后不拔钥匙犯法吗?”近日,龙岗区一名11岁男孩开动一辆停在路边的电动三轮车(车主未拔钥匙),致车辆失控撞死3岁男童的惨痛事故,引发市民和网友关注。很多看到消息的网友和市民,在为3岁孩子因事故无辜离世感到难过的同时,也在追问谁该担责,并呼吁应加大对未成年孩子的安全教育。

6月10日,记者就该事故的法律责任问题咨询了广东钜润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玉香。“11岁孩子的监护人肯定是要对孩子造成的严重后果承担赔偿责任,没拔钥匙的阿姨有一定过错,也要承担相应责任。”李律师说,此事故是个教训,也是警醒,社会、学校、家长要联动起来,共同重视安全教育的重要性。“不满16岁的未成年人骑电动车不仅违法,而且可能造成严重后果,一些家长都还没有很强的意识,希望这个血的教训给大众以警醒。”

类似的未成年人违规骑行电动车造成严重事故,此前就发生过。今年2月在南山区桃李路也发生过。当时是一名14岁的中学生未戴安全头盔在机动车道上骑行电动车快速行驶,还翘起车头,致使撞伤行人。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

记者走访市区街头发现,仍有少数中学生违规骑行电动车。在靠近华强职校的福田区商报东一路,中午12点多,记者多次看见有中学生违规骑行电单车——有不戴头盔的,有走机动车道的,有骑电单车和同学竞速的,还有的一辆车上超载两三个人。同样,在放学时段的梅林路多个十字路口,也有见到穿着校服的中学生骑行电动车上路的情况。

“我也曾看到有中学生骑电单车的,非常危险,这需要学校加强安全教育,家长也应重视,负起监护职责,发现偷骑的及时制止。”一位中学生妈妈说。还有市民表示,随着深圳街头电单车的增多,骑行电单车的成年人也应以身作则,不仅应规范停放电单车,停车时要关闭电源,拔出钥匙,骑行时也应佩戴头盔,遵守交规。

(原标题《未成年人违规骑行电单车危险,市民呼吁安全教育应加强》)

编辑 秦涵 审读 刘春生 二审 关越 三审 董晓敏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王小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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