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是国际家庭日,最高法发布6件涉未成年人家庭保护典型案例,涉及遗弃未成年子女、侵害子女财产权益等,提高全社会对未成年人家庭保护的关注和重视,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据介绍,人民法院通过依法适用确定监护人等制度,及时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如案例一中,王小某因亲生父母信息不明,中考考试报名遭遇阻碍。人民法院积极与多部门沟通协调,及时依法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确定监护人,解决其报名考试的难题。
同时,人民法院强化监护人职责,依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如案例二中,父亲将未成年子女的款项作为首付款购买房屋,但未按照约定登记在子女名下,侵害了子女的财产权益,人民法院依法判令父亲向子女返还财产。案例三中,刘某某与妻子离婚,并约定孩子由刘某某直接抚养。然而,此后刘某某将5岁的幼子多次故意弃置在幼儿园、学校、地铁站等场所,人民法院依法认定刘某某构成遗弃罪,并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4个月。
此外,人民法院还积极探索优化延伸工作举措,全方位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并多措并举,破解抚养、探望执行难题。如案例六中,徐某与胡某婚后因感情问题分居,1岁女儿随胡某生活。分居期间,徐某借探望之机擅自将女儿带至外地藏匿,并拒绝胡某探望。法院判决后,徐某并未履行判决送交孩子。胡某申请强制执行后,徐某经法院通知仍不履行。人民法院执行预拘留、预罚款等措施,并积极做好释法明理、家庭教育指导等,最终敦促徐某将孩子移交。
最高法表示,人民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司法裁判推动家长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推动“六大保护”协同联动、融合发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建造温暖的港湾。
编辑 杨渝嘉 审读 张雪松 二审 党毅浩 三审 陈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