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人才计划”个人项目开始申报 资助最高可达100万元

读特记者 庄瑞玉
2017-09-20 18:41
摘要

深圳将向省里推荐申报“珠江人才计划”高层次人才认定项目和博士后资助项目啦。

深圳将向省里推荐申报“珠江人才计划”高层次人才认定项目和博士后资助项目啦。19日,记者从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本次申报自9月1日开始,至11月30日截止。虽然两种不同项目的申报对象、申报程序等都不同,而资助最高可达100万元。

记者了解到,“珠江人才计划”高层次人才认定项目的认定对象包括: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高端经营管理人才、金融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以及海外来粤短期工作专家。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被认定人员只享受一次我省人才专项资金资助。经认定的创新领军人才、高端经营管理人才、金融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按实际年薪酬收入的1倍给予生活补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青年拔类人才从事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的可连续资助5年,对从事基础研究的可连续资助10年,每年均最高不超过100万元;高端经营管理人才、金融人才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生活补贴。经认定的海外来粤短期工作专家,来粤工作30至60天的,按单位实际支出的薪酬,给予单位最高不超过25万元的资助;工作61天以上180天以下的,按单位实际支出的薪酬,给予单位最高不超过40万元的资助;对于粤东西北地区的聘请单位,资助额度可上浮20%。

博士后资助项目中,博士后资助对象的条件、资助方式按省申报通知要求执行。资助方式分进站资助、后续资助、配套资助等。省财政给予每位进站博士后资助60万元生活补贴,分两年发放到设站单位。2017年资助50名左右。对获得本计划资助,出站后与我省用人单位签订工作协议或劳动合同,承诺连续在粤工作3年以上的博士后,省财政给予每人40万元住房补贴。设站单位应在此基础上自筹经费,适当提高待遇。鼓励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给予配套支持。受资助对象不再享受其他省财政有关博士后生活方面的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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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人才计划”高层次人才认定项目申报程序

第一步:提出申请

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高端经营管理人才、金融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认定由个人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海外来粤短期工作专家认定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用人单位须为在我省依法注册(截止申报之日前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或内资单位及由中方控股的合资单位。

符合条件的单位登录广东省人才工作综合管理平台(网址:http://rc.gdstc.gov.cn),按要求注册单位账号后按申报指南要求在线填写相应人才认定申请表,提交相关附件证明材料。

第二步:初审核实

按属地管理原则,市、区(含新区)辖管单位(含非公有制单位),经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初审,报市委组织部审定后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引进领军人才工作办公室提交申报;

省直、中直驻粤及其他各类单位,经所在单位核实后直接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引进领军人才工作办公室提交申报。

第三步:审核认定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引进领军人才工作办公室依据认定条件对申请人专业水平、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后公示呈批,确定入选名单及资助金额。

链接二:博士后认定项目申报程序

第一步: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进站博士后填写申请表,报设站单位主管部门。《申请表》可登录广东组织工作网(http://www.gdzz.cn/)或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gdhrss.gov.cn/)下载。

第二步:单位审核推荐

设站单位对申请人选进行资格审核,限额推荐优秀人选(每个单位原则上不超过5名),12月1日前直接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无需经过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转报。

第三步:审核认定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审核,公示呈批后确定入选名单。

见习编辑 黄小菊

(作者:读特记者 庄瑞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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