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珠海市公安局斗门分局发布警情通报:9月24日下午,驾驶员李某某(男,64岁)在斗门区江湾中路附近路段驾驶一辆越野车在涉水路段来回多次行驶,激起水流致周边商铺玻璃门及部分财物损坏。公安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0日处罚。
通报全文如下:
此前报道
9月24日,超强台风“桦加沙”袭击珠海,全市启动防台Ⅰ级响应,斗门区部分地区出现内涝,多路段积水。
珠海斗门区江湾中路多位沿街商户表示,24日下午,在当地实行“五停”期间,一辆售价过百万的绿色新能源越野车,多次涉水驶过发生水浸的江湾中路,车辆掀起的水浪冲破了临街多家商铺的卷闸门和玻璃。
视频来源:@广东交通之声
25日上午,一名受损店铺商户告诉九派新闻记者,店内损失较大,茶叶和酒,还有门和冰箱都坏了。该司机造浪行为加重了损失,“本来水浪没那么大的”,另一商户表示,目前已报警,警方正在处理此事。
另据封面新闻,25日中午,记者从珠海斗门公安分局坭湾派出所获悉,该涉事司机已被警方传唤,“司机和越野车现在都被控制了”。
(综合来源:珠海公安、九派新闻、封面新闻、@广东交通之声)
编辑 刘悦凌 审读 张蕾 二审 周梦璇 三审 刘思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