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报清言 | 让企业“内鬼”不敢伸手

清风扬
04-16 07:44

深圳特区报

深圳市委机关报,改革开放的窗口

摘要

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

民营经济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民营企业的内部反腐,不仅关系到企业健康发展,还关系到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大局。

从一些曝光的案例来看,民企内部腐败往往集中于“一进一出”环节,即采购销售领域,表现为职务侵占、合同诈骗、挪用资金等,这类“硕鼠式”腐败一般为专业人员隐蔽操作,蚕食企业资产,不易被发现。而且,相关腐败行为,即使给企业带来巨大损失,其所承担的刑责往往也较轻,震慑明显不足。

相关企业披露“永不合作主体”清单,依靠自身力量积极采取反腐行动,会倒逼合作伙伴诚信合法经营。现实中,一批民企也联合发起反腐败的协同行动,自发成立非官方组织,例如“企业反舞弊联盟”“阳光诚信联盟”。

激励和帮助民企积极参与廉洁建设,整治企业内部腐败,既关系着相关企业的合法权益,也关系着整个社会的营商环境。

要“内外合击”。外部方面,要完善民企人员腐败相关规定,加快制定相关司法解释支持企业反腐,依法加大对民营企业内部人员腐败行为的惩处力度。内部方面,企业要“打蛇打七寸”,加强对重点环节和人员的监督机制,并构建系统完备的反商业贿赂合规体系。

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同样也适用于民营企业。当越轨空间不断变得逼仄,违法的成本和代价远高于所得,就能让“内鬼”不敢伸手。

编辑 温静 审读 张雪松 二审 王雯 三审 甘霖

(作者:清风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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