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评 | 给钱“好吃”不给挑刺,如此“探店”吃相难看
深圳特区报评论员 尹传刚
2022-08-09 09:43
收录于专题:圳论

面对同一款炸酱面,某网红博主表示“没法儿吃”,两天后又改口成了“妈妈做的味道”“嘿,那叫一个地道”······

人还是那个人,面还是那个面。一“踩”一“捧”,玄机何在?

这突变的画风,让人想起古代一则笑话。说有个叫王二的人想跟地主租一块地种。第一次空着手来,地主说,“此地不租给王二”。第二次抓了只鸡来,地主笑着说,“不与王二却与谁?”王二有些疑惑。地主笑着说,“上次为无稽(鸡)之谈,这次为见机(鸡)而作。”

一些探店网红的嘴脸,也犹如这地主。收到钱了,一切都好好好;捞不到油水,那就“不推荐”。

如此“探店”,正是吃相难看!受损害的不仅是商家和平台的口碑,更是广大消费者的利益,亟须引起高度重视。

1.

所谓探店,就是人们去某个地方吃喝玩乐的时候,以拍摄视频、拍照等方式,将自己的体验和感受分享到网络平台。其作用是可以给公众提供一个便捷的参考。

从本质上说,探店探的是品质和质量。“消费之前,先看测评”已经成为不少顾客的消费习惯。笔者之前就常被一些探店视频和图文“种草”,前去餐厅或游乐场所“打卡”,也习惯打开手机,看看探店达人对一些餐厅的评价,然后决定是否“光临”。

从一个普通消费者的朴素认知来看,探店主播充当了一种类似“信息筛选员”的角色。亲身经历和真实评价,构成了人们对其信赖的基础。

主播探店“种草”,可以让推荐的场所在短时间内迅速积累人气,从而实现博主、商家、消费者的共赢。应该说,这本是一项可以让多方受益的商业创新。

然而,从现实来看,探店这事,慢慢变了味道。

2.

探店视频看多了,一个直观感受是,这个行业入行门槛真够低的。譬如在餐馆,只要点上俩菜,打开手机录上视频,就可以进行点评了。

主播更是良莠不齐。有的人以“探店”为由,强行要求餐馆免单,堂而皇之地吃起了“霸王餐”;有的主播向商家索要“宣传推荐费”,否则就对餐馆故意挑刺和发布恶评。这让商家苦于“被探店”,有苦难言。如此恶劣行径,让两者的关系发生了变异,变成了一方对另一方的“白嫖”甚至霸凌。

我们不禁要问,明目张胆地向商家要钱,从“探店”变成“探钱”,与敲诈勒索何异?

当然,也有的商家主动找探店主播进行合作。拿了好处费的主播们,自然就“看钱说话”,合伙欺蒙消费者。

利益裹挟之下,某些探店博主根据收不收钱来决定是“捧”还是“踩”,其行为已经偏离了探店的初心,不但破坏了网络“种草”生态,也扰乱了正常的行业生态,成为行业健康发展的绊脚石。

打开手机页面,很容易就被“探店”或“种草”类推送霸屏,但若想真正找到一个靠谱的店家,却越来越难。

有偿探店“野蛮生长”的状况必须得到改变!

3.

在互联网时代和流量经济语境下,探店做好了,是一桩多方受益的好事。若是变了味,不仅会让消费者“掉坑”“踩雷”,让商家砸了招牌,探店主播也会坏了口碑。

野蛮探店行为之所以难以消除,原因在于,探店主播既是主播,又是具有评价权的消费者,他有评价餐馆和菜品的权利。而且,由于探店行为主观性很大,导致虚假宣传等很难被监管部门认定。

但尽管探店不同于传统广告,但本质上也是一种广告行为。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明确“通过互联网媒介,以竞价排名、新闻报道、经验分享、消费测评等形式,或者附加购物链接的其他形式推销商品、服务的,应当显著标明‘广告’”。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也明确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载明“广告”二字,起码可以提醒大家,“探店”是广告,莫轻易相信。但是现实中,有偿探店行为,多没有标明“广告”二字,这当然是违法的。法条俱在,对这方面的监管不能留有空白。

有些探店博主索要钱物的行为,已经涉嫌敲诈勒索。按照《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或多次敲诈勒索(二年内敲诈勒索三次以上),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从传播平台到内容生产者再到相关餐饮企业,都要自觉扛起主体责任,恪守底线,如此才能获得大家信任,行业自身也才能健康发展。

平台作为传播媒介,当扛起监管责任,加强对相关探店视频和图文的发布审核。除此之外,消费者面对探店内容也要保持理性,避免轻信。

当商家遇到索要“宣传推荐费”的探店者时,要注意做好证据保存,坚决举报,让其接受法律的惩治。市场与网络监管部门应切实履行好监管责任,加强日常巡查,主动受理举报与投诉,将日常执法真正“下沉”到网络空间。

从市场经济运行的规则来看,探店只是在消费场景中扮演了前期“导流”的作用,商家的商品和服务能不能站稳市场、赢得口碑,靠的是硬实力。不注重练好内功、只想靠探店网红持续红下去的思维,不是长久经营之道。消费者也会用脚投票。

保持初心、回归真实,是行业不断壮大的根基。“推荐的东西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把真实体验、感受说出来,让大家去判断、选择。”某位探店博主的这句话,堪为探店达人的守则。

(原标题《特评 | 给钱“好吃”不给挑刺,如此“探店”吃相难看》)

见习编辑 陈丽玲 审读 韩绍俊  审核 郑蔚珩 连博

(作者:深圳特区报评论员 尹传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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