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要素配置的经济法调整”学术会议在深举行
深圳特区报记者 周国和 通讯员 高建群
2021-10-19 10:34

由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主办,深圳大学社会科学部、法学院和创新发展法治研究院承办的第30期“经济法30人论坛”近日在深举行。来自法学、经济学、政府部门、数据企业、知名律所的专家学者,围绕“数据要素配置的经济法调整”这一主题为国家要素市场法治建设建言献策。

会议开幕式由深圳大学创新发展法治研究院院长叶卫平主持,深圳大学法学院院长刘俊在致辞中表示,5月25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正式印发《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的意见》,而本次论坛的举办正是回应了其中加强城市法治理论和实务研究的需求及要求。尤其深圳数字经济产业规模庞大、发展迅速,加强数据要素法治更具有客观必要与现实意义。王晓晔特聘教授认为,本次研讨主题聚焦数据要素配置的经济法调整,在数字经济的背景下具有重要意义,期待各领域的专家学者共同探讨,推进数据要素有效、合理的配置。中国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会长张守文认为,市场经济发展以及要素市场化过程中需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改革与经济法的关系,期待研讨能够更好地推进国家的法治建设、推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推进数据要素的配置,同时也希望各界继续关注数据治理以及数字经济的发展,以此推进国家的现代化建设。

论坛报告环节,张守文会长以“要素市场化配置的经济法调整”为题,从宏观视角分析了各类要素市场化改革与经济法的紧密关联,面对市场化的发展方向与需求,只有深化体制改革,完善相应的市场机制,加强经济法调整,才可能推进要素的市场化配置,推进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史际春教授认为,数据要素的配置原则上应当由市场决定,政府在其中要起到引领、调控、监管、参与的作用,并尊重市场基础,警惕事前审查对市场竞争以及创新的扼杀。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南京大学法学院李友根教授认为,立法实践和理论研究应当尊重市场实践,在数字经济所带来的全新挑战面前,可以充分发挥地方立法优势,积极探索制度创新,同时要强化正当性论证。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创新发展研究部研究室副主任熊鸿儒研究员结合实务经验探讨如何激活数据交易市场的潜能。他认为,中国具备超大规模“数据红利”,并已探索出部分数据交易服务新业态,但数据交易仍面临制约,需要明确交易边界、交易规则以及监管机构,从而促使数据交易的规范与发展。深圳市人大常委会首席立法咨询专家刘曙光强调了数字经济下政府公共数据开放的重要性,并结合《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从公共数据的范围以及公共数据如何开放两方面介绍了公共数据开放的深圳答案。

如何处理数据要素配置中的竞争法规制问题,是当下的重要课题,数字经济的时代背景下,数据要素配置可能将引起反竞争风险,对传统规制理论与制度实践带来新的挑战。与会学者认为,应当警惕数字平台的垄断风险,构建完善风险防控法律制度、经营者集中审查制度以及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制度。在处理数据不正当竞争行为时,比如认定互联网屏蔽行为的违法性,“针对性”因素可以作为主观过错要件,用于否认构成“积极的故意”。数据要素的竞争法规制,需要适当处理市场与政府的边界问题,避免规制不足或规制过度对商业创新的侵害。

数据要素配置中的个人信息权益保障问题,亦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与会学者从个人信息保护法的法律责任、大数据视域下的隐私保护与反垄断问题、数据要素配置的权利冲突与私法保护等多个角度,详细阐释了数字经济背景下个人信息权益保护的新态势与动向。在处理这类问题时,需要实现公共利益以及私人利益的平衡,以法治为基础,实现数据配置的公平与效率目标。

编辑 特区报-秦天审读 韩绍俊审核 特区报-王雯,李林夕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周国和 通讯员 高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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