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宪法精神融入市民日常生活
读特记者 李舒瑜
2019-12-05 10:57

“宪法不能只在文本上,还应该‘活起来’、‘落下去’,融入市民的日常生活中。”

“深圳着力打造法治城市示范,就要努力将宪法实施提高到新的水平。”

12月4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举行国家宪法日座谈会,围绕如何更好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等单位负责人,各级人大代表和专家学者齐聚一堂,谈感受,提建议。

深圳“海陆空”多维度宣传宪法

市委党校政法教研部教授李伟舜这段时间一直在全市各单位、街道、社区作宪法讲座。他说,宪法不仅“高大上”,还与每个人的生活密不可分,保障着我们安全而有尊严地生活。

“走到哪儿,都有宪法同行。”市司法局局长蒋溪林说,要让宪法深入人心,就要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宪法。当前,我市在海上邮轮、陆面公交、空港、地铁等多个市民常用的交通出行载体上下功夫,“海陆空地”多维度宣传宪法。深圳还在全国率先将宪法送进全市三星级以上酒店、在公园搭建宪法墙……让宪法以鲜活的形象走进市民的生活。

新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制度在我市已实施三年多。蒋溪林透露,在此基础上,该局还将推进市民向宪法宣誓活动,率先在宝安区展开。从明年起,新入户宝安的市民都要先到该区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向宪法宣誓。

全国人大代表杨飞飞作为监票人见证了宪法修正案高票通过的过程。“一年多过去了,会场的情景还历历在目。”杨飞飞说,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作为一名人大代表,不仅自己要做宪法忠实的崇尚者、坚持的捍卫者,也要积极向基层群众宣传宪法,为形成尊崇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浓厚氛围作出贡献。

“红头文件”合法性审查不可缺

推进宪法的贯彻实施,就要加强法治政府的建设,将“权力关于笼子里”,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这是座谈中大家共同的观点。

市政府副秘书长刘昂说,当前我市正积极参与中央在全国层面开展的第一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评估认定,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推动深圳法治政府建设。在政府执法方面,要严格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要建立行政执法标准化制度,解决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的问题;要精心打造全国首个法治政府建设督导和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化平台,实现行政权力监督指标体系的数字化、智能化。

行政规范性文件,也就是老百姓俗称的“红头文件”,覆盖行政管理的各个领域。如何加强对这些“红头文件”的监督,避免文件 “打架”、“设权”、“避责”等问题?市社会科学院政法研究所所长李朝晖说,要用合法性审核,给依法行政上“保险栓”。 一方面,要对既往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的梳理,“一揽子”修改或者废除其中与宪法精神相抵触的规定。另一方面,在对新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备案审查时,也要把合宪性审查作为其中的重要内容。

继续为国家立法提供“深圳样板”

自199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授予深圳经济特区立法权以来,深圳充分发挥立法“试验田”作用,截至目前,共制定法规230多件,推动了深圳各项事业的蓬勃发展,也为国家立法提供经验。座谈中,许多代表表示,在新的形势下,深圳仍然要用足用好特区立法权,立足立法创新变通,以完备的法律推动宪法实施,保证宪法确定的制度和原则得到落实。

市检察院检察长王雁林表示,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完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作为同时拥有两个立法权的城市,我们有条件在这方面上先行一步,为国家完善相关立法,提供“深圳样板”。结合深圳实际,市检察院建议并大力推动我市就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开展专门立法,在优化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等方面先行先试。这项工作得到市人大常委会的大力支持,目前立法工作已经全面启动。

当前,从我国各地的立法实际来看,大部分的法规草案来源于政府部门。政府部门起草法规虽然有利于发挥其熟悉行政管理和专业的长处,但也容易导致部门利益法制化等问题。市人大代表孙迎彤认为,科学立法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继续完善“人大主导、多方参与”的立法机制,综合运用多种形式,在法规立项、起草、审议等各环节征求民意、集中民智、吸收民策,积极回应公众立法关切。

编辑 秦天

(作者:读特记者 李舒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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