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个项目资助最高3000万元!深圳实施2025年度重点产业研发计划

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首席记者 王海荣
07-30 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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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其中,牵头单位应当是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

7月30日,深圳市科技创新局发布了《2025年度重点产业研发计划(第一批)项目申请指南》,重点支持半导体与集成电路、高端装备与仪器、商业航天、具身智能与端边智能、超高清视频、网络与通信、光载信息、合成生物、新材料、新能源、可持续发展等领域的项目。资助项目总数不超过309个,单个项目资助强度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以事前资助的方式进行支持。

据了解,深圳市组织实施2025年度深圳市重点产业研发计划,采取“揭榜挂帅”方式,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予以支持。此次研发计划旨在推动深圳市产业科技创新,提升深圳市科技攻关体系化能力。

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可以在7月30日-8月29日期间,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

申请单位应当是依法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相关单位,或者是经深圳市政府批准的其他机构。其中,牵头单位应当是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申请单位应当具有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和保障能力,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财务制度和内部风险防控机制等相关制度。申请单位应当提供相应的配套自筹资金,项目自筹资金(牵头单位与合作单位自筹资金之和)不低于申请的财政资助资金,其中牵头单位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不低于财政资金分配比例。

高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作为牵头单位申报可持续发展专项的,对牵头单位自筹资金不作要求,但项目总自筹资金应不低于申请的财政资助资金。高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自筹资金的,应说明资金来源,不得使用国家、省、市财政资金作为自筹资金。

企业作为牵头单位申报半导体与集成电路、高端装备与仪器、超高清视频、网络与通信、新材料、新能源专项的,要求是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或者2024年度研发费用超过5000万元或2025年上半年研发费用超过3000万元,或经国家、省、市工信部门认定的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或专精特新企业,或是深圳市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业入库企业,或是经深圳市科技部门认定为“深圳市引进重点创新型企业”的单位,或者是海内外高水平新引进团队依托的申报企业(注册时间在2020年6月30日后)。

企业作为牵头单位申报商业航天、具身智能与端边智能、合成生物、光载信息、可持续发展专项则不受上述限制。

此外,企业作为牵头单位的,还需要满足2024年度或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或研发费用)不低于申请资助金额的2倍等条件。深圳市引进重点创新型企业、海内外高水平新引进团队依托的申报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则不受此限制。

深圳市还鼓励产学研用单位组成创新联合体开展科技创新。企业作为牵头单位的,可独立或联合申报;高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作为牵头单位的,必须联合申报,且至少有一家合作单位是深圳企业。深圳市内外(含港澳)的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均可作为合作单位参与项目。合作单位最多为4家。

深圳市科技创新局还同步发布了2025年度重点产业研发计划(第一批)课题指南,当中涵盖了半导体与集成电路、高端装备与仪器、商业航天、具身智能与端边智能等领域的多个项目。

其中,“面向工业场景的‘一脑多态’人形机器人研发”项目的资助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其主要研发内容为面向工业场景的人形机器人核心零部件;轻量化、耐环境、高负载仿生机械臂设计;人形机器人智能协同控制技术;人形机器人具身智能模型技术;面向工业场景的人形机器人工程化验证等。该课题还设置了明确的考核指标,要求实现销售收入不少于2000万元,申请专利不少于10件,并设置了具体的技术指标。项目实施期限为3年。

(作者: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首席记者 王海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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