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最新一期市政府公报获悉,为支撑深圳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设,深圳市海洋发展局于近日实施《深圳市海洋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操作规程》,聚焦海洋经济主体集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产业创新、产业配套等方向,明确对12类海洋领域重点项目开展专项扶持。
据了解,专项资金重点聚焦海洋能源与矿产、海洋工程和装备、海洋电子信息、海洋生物医药、海洋交通运输、海洋现代服务等多个关键领域,支持立项类和非立项类项目。其中,立项类项目涵盖海洋机构落户投资、海洋产业科技研发、海洋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公共服务平台组建、新兴产业创新示范等项目类型,采取“事前立项、事后资助”方式资助;非立项类项目则包括海洋企业成长、海试成本补贴、陆海融合、国家 / 省级项目配套、产业公共服务平台运营、贷款贴息、高端论坛会议等项目,采取“事后资助”方式资助。
编辑 秦天 审读 吴剑林 二审 党毅浩 三审 赵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