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加班,加班工资怎么算?
读特记者 庄瑞玉
2020-01-20 18:32

在这辞旧迎新之际,有人已经踏上了回乡路,有的选择坚持岗位。春节加班,加班工资该怎么算呢?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醒,除夕为调休,如果加班不安排补休则需要按不低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200%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春节发慰问红包,不能冲抵加班费;春节期间连续7天加班,属于超时加班违反劳动法规,员工有权拒绝还可以举报。

除夕为调休,加班不补休加班工资算两倍

据了解,根据国家统一安排,2020年春节放假共七天,其中,1月25日(正月初一)、1月26日(正月初二)、1月27日(正月初三)为法定节假日;1月24日(除夕)、1月28日(正月初四)、1月29日(正月初五)、1月30日(正月初六)这四天为调休日。

法律规定,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这笔钱不得以调休来抵消;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如果给劳动者安排补休可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具体的加班工资计算方法分别为: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劳动者本人月正常工作时间工资÷21.75天×300%×加班天数,休息日加班工资=劳动者本人月正常工作时间工资÷21.75天×200%×加班天数。21.75天是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员工正常情况下每个月的计薪天数。

春节发慰问红包,不能冲抵加班费

在计算加班工资时,月工资基数按劳动者与企业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确定。如果劳动合同没有约定,则按劳动者实际工资标准确定,但不得低于深圳市的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目前是每月2200元。

如果一名员工按照深圳最低工资标准领取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即2200元/月。那么,他在法定节假日每天加班8小时应领取加班费:2200÷21.75×300%=303.45元;休息日每天加班8小时应领取加班费:2200÷21.75×200%=202.30元。要注意的是,这只是按照最低工资标准计算的“最低”加班费,实际情况中,加班工资应该与个人实际工资挂钩。而且,不管是300%还是200%的加班工资,都是用人单位在支付劳动者月工资之后,需要额外支付的。

市人社局提醒,春节发慰问红包,不能冲抵加班费。因为两者本质不同,红包发多发少企业有自主权,而加班费是职工加班劳动的应得收入,理应专门支付。

要求加班需和员工协商同意

记者还了解到,劳动法对于加班有专门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节日期间单位要求员工加班应事先征得员工同意,超时加班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不但员工有权拒绝还可以举报。用人单位违规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人力资源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市人社局提醒,企业如未按规定支付工资,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或拨打市人社局咨询投诉电话12333进行投诉。如果因支付加班工资引发争议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裁决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及补偿等。

见习编辑 许舜钿

(作者:读特记者 庄瑞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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