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关键少数”以案释法!深圳坪山区20余名领导干部走进法院观摩庭审
深圳特区报记者 苏畅 通讯员 刘斌
2022-05-27 11:12

为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强化“关键少数”学法用法理念,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5月26日,坪山法院与坪山区委依法治区办、区普法办联合开展坪山区领导干部旁听案件庭审活动。区政府副区长吴志柳率全区各部门、街道20余名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深圳大学法学院100余名学生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同步观看庭审。

此次活动选取了一宗假冒注册商标案件作为旁听案件。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5月起,被告人李某、黄某开始从电子市场购买二手OPPO手机、无品牌屏幕、假冒OPPO商标的手机后盖等,以住处为窝点,将手机及配件重新组装包装后,在网店上以“二手正品OPPO手机”的名义对外销售。2020年8月,由于网店销量增多,被告人李某便让被告人李某某、郭某来帮忙打工。经统计,自2020年5月起,被告人李某通过四家网店销售假冒OPPO注册商标手机的总金额为人民币3252416.79元。

庭审过程中,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庭审全程规范严谨、节奏紧凑、有条不紊。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并就指控的犯罪事实当庭出示了相关证据。审判长组织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进行了充分的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该案件当庭审理完毕,案件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参与旁听的领导干部纷纷点赞,认为此次旁听庭审活动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开展以案释法,通过“面对面”和“零距离”富有仪式感的庭审活动,让领导干部切实感受到法律的神圣威严,对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的重要性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今后一定以身作则,充分发挥“头雁效应”,不断激发“群雁活力”,提高广大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

下一步,坪山法院将继续完善领导干部旁听案件庭审学法用法工作机制,切实提高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的实效性和影响力,提升领导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职能力,助力开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新局面。

本文图片由坪山法院提供

(原标题《抓“关键少数”以案释法 坪山区20余名领导干部走进法院观摩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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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苏畅 通讯员 刘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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