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后发到先发,坪山文化启动强劲新“引擎” ——两项重磅文化领域政策发布
读特记者 肖雄鹏
2020-04-03 18:48

文化如水,润物无声,滋润生活,凝聚力量。

坪山图书馆、坪山美术馆、坪山大剧院陆续开放,一个个文化新阵地唱响美好新生活……“坪山文化智库”运行高效、公共文化机构改革先行先试,见证着极具活力的东部文化新高地崛起……近年来,坪山区按照“正而新、小而精、特而亮、惠而美”的文化发展线路,一张张“文化名片”定格城市文化建设的一个个美好瞬间,让文化的馨香溢满整片城区。

以高质量文化供给提升创新发展集聚力,坪山的脚步从未停歇。

4月3日,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共建人文湾区”、先行示范区塑造“城市文明典范”等部署要求,同时为积极响应关于鼓励支持非国有博物馆发展的相关政策法规,提升城区文化软实力,坪山区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并解读《关于实施坪山区文艺精品创作促进工程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坪山区非国有博物馆扶持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作为一个后发区域,通过政策引领,强化高位推动,力争破解文化发展的瓶颈制约,从而形成持续稳定的文化繁荣路径,这是坪山选择的又一次“自我加压”与主动探索,如在全市各区中第一个提出促进文艺精品创作的指导性实施意见,在全市率先提出发展非国有博物馆集聚区。从后发到先发,坪山文化发展的新“引擎”强劲启动,必将激发源源不断的文化活力与动力。

思深以致远,谋定而后动。朝着未来走去,坪山文化正擘画发展新蓝图,努力谱就锐意进取新篇章。

推动文艺精品创作

以人民为中心启动“十大计划”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满足人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必须提供丰富的精神食粮。这对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提出了新的时代要求。

进一步推动文艺精品创作,这正是坪山区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进一步促进文化创新发展,给出的明确答案。《意见》提出,要充分挖掘在地文化,打造属于坪山的特色文艺品牌,擦亮文化名片;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的文化合作交流,集聚高端文化艺术资源,推动城区文化“走出去”;创作更多优秀文化艺术作品,丰富市民精神生活,提升文化获得感、幸福感;进一步促进文化创新发展,为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强国城市范例提供有力精神文化支撑。

纵观全文,《意见》不仅给出了明确的目标,还提供了清晰的“施工图”。以推动文艺精品创作“五个一批”为目标,围绕资源、人才、阵地等要素,实施文艺精品引领、文艺品牌创新、群众文艺繁荣、艺术驻地创作、文艺名家工作室建设、文艺创作基地培育、文艺社团品质提升、文艺人才引进和培养、国际化城区文化推广、在地文化挖掘传承等“十大计划”。

坪山文化,有目标,有计划,更有独特的亮点。

亮点一:全面系统。《意见》聚焦文艺发展实际,是全市各区中第一个提出促进文艺精品创作的指导性的实施意见。从体例上全面涵盖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等原则性内容,并明确提出将陆续加快推出文艺创作生产、名家工作室建设、创作基地培育以及文艺社团发展等系列配套扶持办法,形成全面的“1+N”政策体系。

亮点二:前瞻引领。一是实施全方位扶持,确保政策落地生效。比如为艺术驻地创作提供创作场所、经费补助、展示平台等实践空间和相应保障;二是倡导多主体参与,激发全民文艺创作热潮。不仅有艺术机构、文艺社团、策展团队、文艺名家等专业代表,还有基层文艺爱好者、在校艺术生、网络文艺作家群等业余、潜在的文艺群体,充分整合全社会力量参与文艺创作生产与传播;三是注重传承创新,体现坪山在地特色。实施艺术驻地创作,鼓励挖掘本土艺术元素,发展具有地域性、辨识度的文艺品牌;四是探索全媒传播,推广国际化城区文化。通过开展“影像坪山”“微聚坪山Virtual Pingshan”等活动,创新传播和推广城区文化,让坪山的创新文化、特色文化“走出去”。

亮点三:聚焦重点。一是聚焦平台搭建,成立文艺评审委员会,建立文艺精品创作生产项目库,建设文艺名家工作室等,搭建文艺创作规划研究、咨询论证的专业平台;二是聚焦阵地培育,整合利用公共文化场馆、文物历史建筑、文化产业园区、文化创意街区等空间资源,建设文艺创作基地等主阵地,如发挥大剧院的剧目孵化器功能,打造体现“创新坪山”特色的剧目创作基地等;三是聚焦人才集聚,坚持“引才”“育才”“用才”并重,制定文艺人才引进培养扶持办法,探索聘任国内外知名文艺家,推广“名师带学徒”模式,建立高校文艺人才培训基地和示范专业点,形成“文艺领军人物+青年文艺人才+文艺储备人才”三大主体梯队,为精品创作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亮点四:项目推进。紧紧围绕 “十大计划”,在每个计划的总体统筹下分类提出具体的创作任务,着力提高重点文艺产品创作生产的组织化程度,以工程化、项目化的方式扶持发展推动一批具有品牌性、地域性的文艺创作项目落地,激励文艺工作者创作出更多的文艺原创精品。

完善的措施,更需要完善的保障与监督。《意见》还从加强组织领导、提供专业支撑、加大经费保障等方面予以了规范,并将建立群众评价反馈机制和第三方评价机制,探索文艺创作工作目标责任制,将文艺精品创作成效纳入文艺单位目标管理和业绩考核,作为文艺工作者业务考核、职称评定、表彰奖励重要依据。

“真金白银”、理念创新

率先提出打造非国有博物馆集聚区

博物馆是连接过去、现在和未来的桥梁,也是一座城市的“窗口”和“客厅”,在城市发展和公共文化服务中占有重要地位。

坪山区现有非国有博物馆数量偏少、博物馆事业发展潜力有待挖掘。为充分调动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积极性,促进辖区非国有博物馆事业发展,提升城区文化软实力,《办法》通过从落户、开办、门票、场馆定级、藏品品质、事业发展等方面给予扶持,鼓励全区现有非国有博物馆进一步规范场馆建设管理,提升社会服务功能和效益。同时,吸引众多有水平、有能力的非国有博物馆落户坪山,推动建设非国有博物馆集群区,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博企业的创新发展。

“真金白银,诚意十足”。这是《办法》当中诸多扶持措施给人带来的深刻感受,也体现了坪山文化“求贤若渴”,谋发展谋跨越的决心。

在场地扶持方面,无论是房屋租赁或自有房产,均可获得高达50万元补贴;

在开办扶持方面,活化利用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活化利用旧工业厂房,或利用商业裙楼等其他场地设立的非国有博物馆,一次性给予最高100万元补贴;

对于牵头发展、打造博物馆集群的运营管理机构,一次性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对不收取门票的非国有博物馆,每家年度补贴总额高达50万元;

明确被评定为国家三级、二级、一级博物馆,分别一次性给予补贴60、80、100万元。

事实上,在积极给予扶持的同时,《办法》更注重的是促进辖区文化事业和文博企业的创新发展。

在理念创新方面,《办法》秉持“全域全景式博物馆”发展理念,在全市率先提出将博物馆空间覆盖至全区,致力于把整个坪山区作为一个大的、“无围墙”的博物馆来打造,鼓励充分挖掘利用好在地生态自然景观、历史建筑遗存、品牌工业制造、创新发展空间等丰富的本土资源,扶持发展具有坪山特色的非国有博物馆。

为促进存量的自我提升和激励吸引更多的增量落户坪山并获得发展保障,《办法》全面覆盖了已设立非国有博物馆、新设立非国有博物馆、新迁入非国有博物馆以及非国有博物馆集群化运营机构等四类主体,并针对场地空间载体、藏品数量品质、展厅面积、场馆定级、运行评估等指标差异,分别给予梯度分明的扶持额度。

《办法》还积极探索新的发展模式,在全市率先提出发展非国有博物馆集聚区,打造以某一非国有博物馆为核心,集聚与其相关的其他非国有博物馆、展馆等文化空间所形成的集群区域,达到1+1>2的规模效应,实现公共文化需求的多样性供给,将规模化的博物馆群的社会效益和影响力发挥到最大。

考虑到非国有博物馆发展的场地空间需求,《办法》提出了全面推广“文物保护+文化服务/文创空间”模式,鼓励在遵守文物、历史建筑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依托本土传统特色风貌优势,活化利用产权清晰、位置适宜、条件成熟的文物历史建筑,打造更具历史文化内涵的非国有博物馆,促进文物保护与城区建设实现统一的良性发展。

编辑 程思玮

(作者:读特记者 肖雄鹏)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推荐阅读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