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次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本法将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营造“儿童优先”的社会氛围,龙岗区妇联于11月5日下午开展“家事纠纷 首选婚调”系列之“关爱儿童 护苗成长”未成年人保护法直播活动,由律师向辖区群众讲解未成年人保护法,共一千多人次参加。
本次活动首先从未成年人的定义切入,剖析未成年人需要家庭照顾、社会关怀以及法律保护的原因。其次,通过讲解《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分析归纳未成年人享有的各项权利,讲述重点条文,点明新《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内容亮点。最后,结合案例分享,指明未成年人权利受侵害时的救济方法及途径。本次活动给广大家庭成员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程,学习防范知识,增强防范能力,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未成年人,同时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知法守法的法律意识。
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时有发生,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刻不容缓,近期龙岗区妇联联合龙岗区人民法院、龙岗区人民检察院等9个部门共同制定《深圳市龙岗区“关爱女童 护苗成长”保护女童人身权益三年行动方案》,并建立龙岗区“关爱女童护苗成长”保护女童人身权益三年行动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力度,持续深化“关爱儿童 护苗成长”活动,助推平安家庭创建,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编辑 梁志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