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小”场所在宝安区基数大,火灾形势严峻,偏偏有一些三小场所店主无视消防安全,违反相关规定,最终自食其果!
12月11日上午10时许,宝安区沙井街道南沙派出所消防专职民警李庆强在对位于沙头工业区沙井路148号的龙兴油漆化工门市部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店铺三十多平米,属三小场所),发现该场所涉嫌在店铺内违规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当时场所经营者谎称东西是别人的(不知道里面是什么东西),消防民警依法强制要求现场人员破锁进行检查,经清点,场所内共储存甲类易燃易爆危险品总重约3953公斤,主要包括酚醛磁漆、白电油、甲苯、去胶水、强力大油稀释剂、皇冠稀释剂等等。
目前,该场所因涉嫌非法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严重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已被南沙派出所查封,危化品连夜移交东江环保安全处置,场所经营者吴某杰因涉嫌危害公共安全依法刑事拘留。
你知道什么是三小场所吗?
你知道三小场所有哪些安全隐患吗?
看完以下内容你就知道
为什么“三小场所”会一直被“盯上”!
什么是三小场所?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三小场所”日益增多,此类小场所普遍存在易燃可燃物多、火灾荷载大、火源管理差、业主消防安全意识薄弱、防火分隔不到位、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安全措施不健全等问题。
一些场所还存在经营与住宿合用、无安全疏散通道、私拉乱接电线、超负荷使用电器、夜间内部停放电动车并长时间充电等现象,火灾隐患突出,一旦发生火灾,容易造成人员伤亡。
记住这十条消防安全注意事项
别让事故再次发生!
“三小”场所消防安全十条注意事项
1. 经营场所内不得住人,确需安全人员住宿看管的,不得超过1人。住宿区域与经营场所应当进行严格的防火分隔,并设置独立的疏散通道、楼梯和逃生口。
2. 确因需要设置厨房的,厨房部位与经营场所应采用实体砖墙分隔到顶,并安装防火门。严禁在经营场所内使用明火,不得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
3. 经营场所应当配备至少2个4公斤的ABC型干粉灭火器,配置消防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安装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建议喷淋。
4. 电动自行车禁止停放在疏散通道上,电动自行车的电池不得在房间内充电。
5. 消防通道及安全出口不得上锁、遮挡或占用,不得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场所内设置逃生窗口的,其长宽净尺寸不得小于1米和0.8米,窗口下沿距室内地面不宜大于1.2米。
6. 严禁电线裸露及乱拉乱接,电器线路的铺设应有金属管或阻燃型PVC管保护,有接地,并安装漏电保护开关。不超负荷用电,电气设备及线路不得被杂物覆盖。
7. 经营场所的吊顶、墙面等不得采用可燃材料装修,对木板搭建的“房中房”一律拆除。
8. 经营场所内严禁储存和销售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9. 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按照消防安全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明确各自的消防安全责任范围、安全措施、消防设施、器材配备标准等内容。
10. 经营场所内所有从业人员应当熟知“一畅两会”消防安全逃生自救知识(“一畅”是指社会个单位必须畅通消防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两会”是指社会各单位从业人员会报警和扑救初期火灾,会自救逃生)。
各“三小场所”业主要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不存任何的侥幸,
别等到事故发生的时候再后悔!
编辑 曹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