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强化应急队伍建设

读特记者 吴璇玲 通讯员 吴健平
2020-10-30 10:54
收录于专题: 应急城事
摘要

为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社会危害,充分调动和提高应急队伍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10月29日,坪山区安委办组织召开应急救援队伍工作会议。

为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社会危害,充分调动和提高应急队伍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10月29日,坪山区安委办组织召开应急救援队伍工作会议。会议就近期出台的《坪山区应急救援队伍管理暂行办法》进行解读,同时对应急队伍职责要求、制度建设、队伍管理及当前面对的主要问题等进行部署安排。

会议指出,面对新时期的挑战,要增强危机感、紧迫感,强化和整合救援资源和救援力量,打有准备之仗。一是规范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和考核制度。坪山区率先出台了《坪山区应急救援队伍管理暂行办法》,规范了全区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管理、指挥调度和考核等工作。二是强化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设。重视综合救援队伍力量建设,推动生态环境、住房建设、交通运输、水务、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电力、通信等领域建设相应专业队伍。三是鼓励引导社会救援力量参与救援处置。推进社会救援力量整合,与深圳蓝天救援队、方舟救援队、公益救援队、东部通航等多家社会救援力量探索建立救援联动机制,有力地推进了社会救援队伍规范化建设。

与会代表深入交流,对下一步加强联防联救达成共识。一是强化队伍能力建设。制定训练和演练工作计划,有针对性的开展业务培训、科目训练和实战演练,不断提升处置能力和水平;二是完善物资装备配备。针对本领域事故特点,重点配置专项急救援装备设施,引进新技术、补充新装备、提升本行业领域救援针对性;三是加强值班值守。要做好备勤、随时保持头脑清醒,提前预防、做好研判,突发事件发生后,快速组织队伍携装备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最大程度降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下一步,坪山区安委办将采用长期、短期相结合的考核方式,定期开展巡查检查和现场调研,建立通用型基础性救援考核和分领域专业救援考核,提升队伍救援能力水平。

编辑 姚静霞

(作者:读特记者 吴璇玲 通讯员 吴健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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