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3日,被告人范杰明(中)在法庭上。
6月14日,记者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最高人民法院已对犯故意杀人,抢劫,抢劫枪支,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的罪犯范杰明死刑进行核准,并下达了执行死刑命令。市二中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已依法对罪犯范杰明执行了死刑。
2013年6月22日,当时62岁的原上海广裕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范杰明,利用一瓶浓硫酸、一根原本被用作撬棒的钢管、一支齐齐哈尔造枪厂1995年4月生产的单筒五发制式防暴枪、一支81-1式自动步枪、一盒“环球牌”12号猎枪弹和一堆40年前收集的7.62口径步枪弹,犯下了本世纪上海最严重的连环持枪伤人案,他先后杀害同事、“黑车”司机、部队哨兵等人,造成6死4伤的恶果。2015年7月29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该起特大杀人、抢劫等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范杰明被判故意杀人罪、抢劫罪、抢劫枪支罪及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数罪并罚,一审被判死刑。
【案情回顾】
2013年6月22日23时15分许,上海警方在位于上海市宝山月罗公路的一私营化工厂内,抓获一名持枪犯罪嫌疑人范某。
经审讯,当天17时许,范某(男,62岁,宝山一私营化工厂员工)因工厂经济纠纷与同事发生矛盾,在厂内持械将同事张某击打致死,随后从宿舍取出私藏的猎枪,乘坐非法营运车辆逃往浦东周浦地区。在沪南公路、沈杜公路附近,范某用猎枪将该车驾驶员卞某杀害随后驾驶卞某车辆折回宝山,在某部队营房门口用猎枪杀害一名哨兵,抢得枪支后驾车返回化工厂,用猎枪杀害工厂负责人李某等3人,被正在厂区勘察现场的民警制服,涉案枪支被全部缴获。
2014年1月13日,被告人范杰明故意杀人、抢劫、抢劫枪支、非法买卖枪支弹药、非法持有枪支弹药一案公开庭审。公诉人当庭建议法院,对被告人范杰明数罪并罚,判处死刑。
【读特新闻+】
上海“6·22枪击案”凶手6小时连杀6人 一审获死刑
2013年6月,上海宝山一家私营化工厂员工——6旬男子范杰明在约6个小时内连续残杀6人,震惊了全中国。29日,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6·22上海化工厂杀人案”:被告人范杰明最终被判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根据此前披露的案情,事发当日傍晚5时许,该私营化工厂员工——范杰明因工厂经济纠纷与同事发生矛盾,持械将同事张某击打致死。随后范杰明从宿舍内取出私藏的猎枪,乘坐非法运营车辆逃往浦东周浦地区。
在沪南公路、沈杜公路附近,范杰明又用猎枪将该车驾驶员卞某杀害,随后驾驶其车辆回到宝山。在某部队营房门口,这名6旬男子再次用猎枪杀害了一名哨兵,抢得枪支后返回化工厂。回厂后,范杰明用猎枪残杀了工厂负责人李某等3人。之后,他被正在厂区勘察现场的民警制服,涉案枪支被全部缴获。
2014年1月,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根据检察机关的指控,范杰明涉嫌故意杀人。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范杰明在处理上海广裕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财产过程中,与相关人员产生矛盾。2013年6月22日下午,范杰明单独或伙同他人先后在该公司内行凶杀人,致4人死亡、2人重伤、1人轻伤。其间,范杰明还在上海浦东新区持枪抢劫一辆他人轿车,并致1人死亡,在宝山区某部队营房持枪抢劫哨兵自动步枪一支并致1人死亡、1人重伤。案发后,警方又查获范杰明非法持有的多支猎枪、气枪及大量子弹。
依照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对被告人范杰明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抢劫枪支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最终,法院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来源 新闻晨报
编辑 波塞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