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身狗租女友”回家过年: “合同”不合法存风险
记者 王若琳
2016-02-03 06:28

590480095066279962

网上出租女友男友的广告。

“独在异乡是单身,每逢佳节被催婚。”春节临近,“被催婚”成了“单身狗”们热烈“吐槽”的话题。有些适婚年龄的单身青年为了避免被父母和被七大姑八大姨唠叨,不得不选择“租个女友回家过年”来应付。然而,这看似救急的好办法却存在着法律风险。

解除“合同”钱难要回

28岁的小乐是一名“IT男”,虽然收入不错,但工作环境中鲜有女性加上“宅”的性格,让他至今单身。“每年最怕的就是回家过春节,回家最怕的是被催婚。”小乐向记者大倒苦水,“我妈年年催,今年直接下通牒,说如果再不带女朋友回家,让我也别回去了。”被逼无奈的小乐便想出了上网“租女友”的主意。小乐和“女友”还像模像样地签了“合同”:女方以女友身份陪男方回家过年,时间7天,酬金为每天1000元,往返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男方承担。“合同”里还规定了女方必须配合男方的一系列事宜,并注明违约情况下双方的补偿条件。

签订“合同”后,小乐先付给对方3000元作为“定金”,并为“女友”订了机票,约好2月2日启程。没想到,“女友”在距离飞机起飞只剩4小时的时候打来电话说,自己在去机场的路上被一台电动车撞伤了腿,不能和他回家了。按照二人“合同”中约定,“女友”毁约应退回定金并赔偿小乐3000元,但“女友”觉得,自己是在履行“合同”的路上受的伤,不但不愿赔偿,连定金都不愿退还,还说“没让你给我医药费就不错了”。郁闷至极的小乐表示不想要赔偿了,只想拿回定金和退机票的手续费,但“女友”却将他拉黑,并不再接听电话。

女性安全易受威胁

除了“求租的”,还有“放租”的。在宝安一家公司做前台的梅子由于没买到火车票,打算今年不回家过年了。一日,她看到网上“求租”女友的帖子,觉得既可以不用自己孤单过年,又可以赚点外快,于是联系了发帖人,并很快签订“合同”。还没到跟“男友”回家的日子,梅子就频繁接到对方的信息和电话,且言语中的挑逗意味让梅子十分反感,于是向对方提出,可得到的答复是“按合同规定你得履行女朋友的义务”。

由于害怕被纠缠,梅子想解除“合同”,没想到对方却威胁她说:“想毁约你得赔我钱!”梅子虽然最后还是决定为了安全“毁约”,但却日日很惶恐,害怕对方继续纠缠威胁她。

热门“需求”催生非法平台

记者在网上进行了相关搜索,发现某搜索引擎首页就出现了“租女友”的帖子,甚至还有专门的“租女友网”。点进去一看,页面上的信息按“待租”“求租”分类发布,甚至还在招聘“代理”。

记者联系了“客服”咨询得知,该网站专门做男女朋友租赁业务,无论是想“求租”男女朋友,还是想“出租”自己,都可以在此发布信息,而该平台就像中介一样,承诺保障双方在租赁过程中的权益,但双方交易成功后,该平台要从中抽成,获得“中介费”。记者询问此行为是否合法,“客服”指引记者查询了该网站的“常见问题解答”,并表示“我们是正规公司,网页上都有营业执照,所以合同都是有效的,保证安全”。

“合同”无效 权益不受保护

签“合同”租赁男女朋友真的合法有效并安全可靠吗?记者就相关此问题咨询了法律人士。

广东联科律师事务所的张律师说,首先,根据我国民法的基本原理,人身不能作为债权的标的物,也就是说人的身体是不能拿来出租的,那么这种租赁合同是无效的;其次,“租女友回家过年”违背了公序良俗,破坏了社会公德,根据我国《合同法》相关规定,此种“合同”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双方并不构成合法的雇佣关系。

对于租友平台是否合法,张律师表示,租友平台算是处于灰色地带的产物,实际上并不具有合法经营的资质。一旦租赁双方利益受损,很难维护合法权益。而且如果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出现了违法的事实和行为,各方包括中介机构都将会受到民事法律、治安处罚法,刑事法律的相关处罚。张律师说,家长应对儿女多些理解,年轻人也应该选择靠谱的途径交友,如果因为催婚而引来麻烦则得不偿失。

编辑 欧阳炜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推荐阅读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