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下午,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马田所召开湿米粉安全风险防控宣贯会,宣讲有关防止米酵菌酸毒素中毒事故发生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有效防范食品安全事故。辖区涉及从事湿米粉经营的农贸市场摊档、商超、学校食堂、工厂食堂、餐饮店等30家代表参会。
近期发生在我省惠来县及黑龙江省因食用米粉类食品而发生多人伤亡的事件,再次敲响了食品安全警钟。为深刻吸取教训,马田所领导在宣贯会上要求广大经营者切实提高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意识,依法规范经营。同时,会上指出前期执法人员在对涉及湿米粉经营的销售环节、餐饮服务单位及集体供餐食堂的摸排中发现了一些隐患问题:
一是素证索票不全,无供货商相关资质材料、检测报告及票据随意填写等情况还比较突出;二是标签标识未严格按照湿米粉行业标准和要求标注,很多外包装的生产日期都未标到“时”;三是随意存放,未按湿米粉储存温度等条件放置。
针对这些问题,马田所要求湿米粉经营者举一反三,对标自查自纠,积极整改,防患于未然。所里还向参会者发放湿米粉经营风险告知书、宣传海报等资料60份。
编辑 姚静霞